霸州市2013年度限價商品房申請銷售公告
霸州市2013年度限價商品房申請銷售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體系,解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根據《霸州市限價商品房管理暫行辦法》,現將2013年限價商品房銷售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一、銷售房源
此次銷售的限價商品房房源為河畔新城(幸福家園)保障性住房小區位于溫泉東道以南,延昭路以西,朱莊邊界以北,共計303套,套型面積約為90㎡。
二、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已婚(離異)或單身年滿30周歲,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2、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8180元以下,家庭總資產低于45萬元;
申請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及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年滿30周歲。
家庭收入包括工資(含退休金)、年薪、獎金(不包括公積金、保險等)所得;生產、經營、投資、承包、承租所得;勞務報酬及所得。
家庭總資產是指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現金、存款及各種投資總額與房地產、汽車、各種生產經營及家用設備現市值評估額的總和。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積低于20平米且家庭總建筑面積在60平米以下的(含60平米)
無房戶是指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沒有自有產權住房,沒有轉讓過私有住房或已轉讓過私有住房、福利分房、集資建房滿3年(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因大病轉讓房屋的,視為無自有住房);無商業門店、宅基地、自建房。
有自有住房但無房屋產權登記的、購買房屋但不過戶的、有宅基地的但無土地使用證的不屬于無房戶。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
三、申請時間
本次限價商品房申請采取集中受理方式,從11月11日開始至12月11日結束,初審單位在受理時間內應做好宣傳、受理等工作,12月11日將符合條件的申請戶上報到霸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進行復審。
四、咨詢電話及地點
咨詢電話:0316-7863271、0316-7856991
咨詢地點:霸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霸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