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
一、政策依據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財農[2023]42號)
二、主管部門
霸州市財政局、霸州市農業農村局
三、補助對象
實際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實際種糧者,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民企業等新型農民經營主體。
對于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結合實際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
對于流轉土地種糧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合同(協議)約定補貼為原承包者的,可采取協商減少地租等方式,使實際種糧者受益。
四、補助標準
補貼標準為根據我市收到的補貼資金總量、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專戶結余資金以及核實確定的糧食作物播種面積綜合測算確定。
五、工作步驟
1、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擬定《霸州市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并布置對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工作。
2、各鄉鎮(區、辦)對村街上報的補貼數據進行審核,并進行7天公示,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數據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擬定2023年補貼標準。
3、各鄉鎮(區、辦)根據批準后的補貼標準核算每戶的補貼金額,并將每戶的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金額在村街、鄉鎮區域內進行7天公示。
4、市財政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將補貼資金撥付各鄉鎮(區、辦)指定賬戶。各鄉鎮(區、辦)與所在地農商銀行等金融機構協調、配合,通過“一卡(折)通”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
六、監督電話
市財政局 7867099 市農業農村局 71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