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霸州市關于加快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按照《農業部關于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農醫發[2017]35號)、《河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快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冀農業醫發[2018]7號)和《廊坊市農業局轉發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18年獸醫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廊農醫[2018]49號)要求,為進一步推進獸醫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獸醫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標要求
目標1:強制免疫病種應免畜禽的免疫密度達到90%以上。
目標2:平均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
三、實施內容
堅持需求導向、創新驅動、因地制宜、有序發展的原則,由農業農村局作為購買主體對散養戶動物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等重大動物疫病及其他病種的免疫、標識佩戴、養殖檔案填寫等工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實現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主導、主管部門監管、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參與的動物防疫新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加強領導和統籌協調,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農業農村局局長任副組長,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鄉鎮人民政府主管副職為成員的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由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相關工作。
(二)項目資金管理。嚴格資金支出范圍,科學安排資金支出進度。市農業農村局及時公開強制免疫資金使用情況,廣泛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項目監督檢查。農業農村部門建立項目執行定期調度督導機制,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