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理規范全市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研究制定了《關于清理規范全市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5日
關于清理規范全市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
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
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全省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21]31號)、《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清理規范全市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廊政辦字[2021]43號)精神,進一步理清價費關系、完善價格機制、提升服務質量、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和市決策部署,深化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市場化改革,區分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和競爭性環節,明確屬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業、用戶的權利義務,堅持權責對等、清費順價、標本兼治、穩步推進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深化公用事業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競爭性環節的市場化,提升對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水平,有效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城鎮經濟社會運行基礎成本,不斷提升水電氣暖等產品和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取得明顯成效,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形成機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行業價格行為和服務規范健全完善,水電氣暖等產品和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清費行動,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對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相關收費進行專項清理,對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相關收費逐一摸清底數、查找問題、集中整治,沒有合法有效收費依據的全面取消。
1.規范清理供水環節收費。取消供水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水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接水費、增容費、報裝費等類似名目開戶費用,以及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竣工導線測量費、管線探測費、勾頭費、水鉆工程費、碰頭費、出圖費等類似名目工程費用。(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范清理供電環節收費。取消供電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在用電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的移表費、計量裝置賠償費、環境監測費、高壓電纜介損試驗費、高壓電纜震蕩波試驗費、低壓電纜試驗費、低壓計量檢測費、互感器試驗費、網絡自動化費、配電室試驗費、開閉站集資費、調試費等類似名目費用。(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規范清理供氣環節收費。取消燃氣企業收取應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外市政管網資產的增壓費、增容費等類似名目費用;涉及市政管網至建筑區劃紅線連接的接駁費、開通費、接線費、切線費、吹掃費、放散費等建設及驗收接入環節費用;涉及建筑區劃紅線內至燃氣表的設施維修維護、到期表具更換等費用。禁止收取與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不相關或已納入工程安裝成本的收費項目,包括開口費、開戶費、接口費、接入費、入網費、清管費、通氣費、點火費等類似名目費用。(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清理供暖環節收費。取消城鎮集中供熱企業向用戶收取接口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類似名目費用。建筑區劃紅線內屬于用戶資產的供熱設施經驗收合格依法依規移交供熱企業管理的,相關維修維護等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納入企業經營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戶收取。(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規范清理接入工程費用。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撥款委托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6.規范清理其他各類收費。嚴禁政府部門、相關機構對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計量裝置強制檢定收費;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或用戶自愿委托相關機構對計量裝置進行檢定的,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原則,檢定費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計量裝置經檢定確有問題的,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檢定費用,并免費為用戶更換合格的計量裝置。嚴禁向用戶收取水電氣熱計量裝置費用。任何單位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費時,嚴禁向用戶加收額外費用。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網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的,不得再向用戶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實行專業化運營管理,相關運行維護等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搞好價格聯動調整,加快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1.完善供水價格機制。城鎮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落實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基礎,有利于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機制。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含二次加壓調蓄)設施依法依規移交給供水企業管理的,其運行維護、修理更新等費用計入供水成本。在嚴格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企業生產經營及行業發展需要、社會承受能力、促進全社會節水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動態調整供水價格。(市發改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電價政策。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總體要求和統一部署,積極落實國家和省各項電價機制改革政策。(市發改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轉供代輸及配氣價格機制。城鎮轉供代輸及配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進一步梳理城鎮轉供代輸及配氣價格,按照省有關規定減少轉供代輸環節,從嚴審核轉供代輸價格,2021年底前全部建立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由燃氣企業投資建設的市政管網、市政管網至建筑區劃紅線外的管網,企業自用的儲氣設施,以及其他與配氣業務相關的設備設施等,納入配氣價格有效資產。建筑區劃紅線內按法律法規規定由燃氣企業承擔運行維護的成本,以及燃氣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氣企業為排除安全隱患而開展的上門服務、安全檢查、設施修理、材料更換等服務成本,納入企業經營成本。(市發改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供暖價格機制。城鎮集中供熱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非集中供熱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落實動態調整機制,熱力銷售價格校核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鼓勵各地實施優質優價等措施,公平競爭,推進提質增效。科學細化供熱銷售價格分類,對學校、社會福利場所等生活用熱,應逐步按居民供熱價格執行。對熱電聯產企業,應以機組類別及發電供熱煤耗等指標為主,合理確定電熱之間的成本分攤比例。對大型燃煤鍋爐環保改造、天然氣供熱等導致成本增加較多的,可通過適當調整供熱價格的方式疏導,或通過政府補貼予以補償。(市發改局、市住建局牽頭,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價格收費行為,理順市場經營秩序
1.嚴格政府定價管理。全面落實國家和省政府定價行為規則和程序規范,合理制定價格收費政策。落實省出臺的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工程安裝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落實高可靠性供電收費和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政策,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繼續減免系統備用費。加強價格和成本信息公開,保障用戶知情權。(市發改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規范市場主體收費行為。市場經營主體要嚴格按照政府規定向終端用戶收取費用,抄表到戶、服務到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規定,在水電氣暖費用中加收其他費用。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設施產權分界點以后至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器具前,為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務收費項目,要明確內容,實行明碼標價。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及費用分攤相關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時向終端用戶公開。嚴禁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嚴禁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實施壟斷行為,對違反反壟斷法、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損害其他市場主體和消費者利益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規范特許經營收費。2021年3月1日前,地方政府采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應結合理順價格、建立健全補貼機制,于2025年底前逐步取消。(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局負責)
(四)加強行業規范管理,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1.強化行業標準化管理。進一步健全行業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加快完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工程設計、工程建設、工程驗收、運行維護等制度規定,明確工程驗收標準和程序,加強標準協調銜接,加快形成系統性技術標準體系。對已有技術標準的,要進一步梳理完善,及時調整不合理規定;對尚無技術標準的,要加快制定,盡快出臺。(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發改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著力提升行業服務質量。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全省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服務質量規范和評價體系,加強行業服務質量管理,積極開展行業服務質量評估,通過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等渠道公開通報行業服務情況,著力提升行業整體服務質量。(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進一步提升企業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向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價格合理的產品和服務。優化服務流程,積極推進“一站式”辦理和“互聯網+”服務模式,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多頭跑、來回跑”問題。同時,嚴格落實承諾制度,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行政審批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策和法律支撐,改善發展環境
1.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不斷總結實踐經驗,推進相關地方性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合理界定政府、企業、用戶的權利義務。尤其對建筑區劃紅線內外的工程,要分清管網設施設備產權和運行維護、搶修、更新改造的責任,明晰管理邊界,確保主體明確、權責相符。(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服務供給補貼、補償保障機制。做好對低收入群體的兜底保障工作。對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要合理制定相關收費標準,明確政府付費和使用者付費的界限,妥善處理好價格補償和政府補貼的關系,保障項目正常運營。城鎮老舊小區水電氣暖改造工程費用,可通過政府補貼、企業自籌、用戶出資等方式籌措,具體方式和費用分攤方案結合實際確定。(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發改局、國網霸州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3.統籌公共設施規劃、建設與管理。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規劃先行,切實編制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做到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確保新老城區互聯互通,整體協調,避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提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水平。落實工程建設資金,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不得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負擔。(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發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推進經營服務市場化進程。堅持規模化、集約化、跨地區經營導向,深化行業體制機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放開市場準入限制政策措施。加強指導,科學謀劃實施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廣實施混合經營方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有序進入,增加市場供給。同時,創新項目投資運營管理方式,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提高站位。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清理規范工作作為重要任務列入工作日程,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強化目標責任,加強協調督導,確保清理規范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二)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建立聯合工作機制,發改、財政、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審批、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合力推進,確保成效。推進實施過程中,要穩妥把握節奏和力度,兼顧各方利益,合理設置過渡期,充分評估可能出現的風險,制定應對預案,確保不影響正常生產生活。健全報送機制,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梳理總結推進實施情況,每年11月15日前報送市政府大樓756房間。
(三)強化監督,依法懲處。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監督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全面梳理自查現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糾正強制性收費,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指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嚴格落實價格收費公示制度,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政府明令取消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清理過程中虛報、瞞報不合理和違法收費現象依法嚴肅查處,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同時,加強公平競爭審查,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禁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清理規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和典型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理負面輿情,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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