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14號--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
《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已于2023年12月29日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藍佛安
2024年1月20日
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
為了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需要,根據《財政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規則》,我部對截至2022年12月底發布的現行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確定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共718件,其中,廢止的財政規章14件,廢止的財政規范性文件447件,失效的財政規范性文件257件。現將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目錄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