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了嗎?近期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力度又又又加大了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明確進一步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力度。趕快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這項政策吧。
《關于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指出,為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促進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高新技術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全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并允許在稅前實行100%加計扣除;現行適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75%的企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研發費加計扣除政策要點
1
研發活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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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什么是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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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一定比例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稅前攤銷。
2
不適用
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1)》為準,并隨之更新。
3
1.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2.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活動: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后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3.申報時間:
企業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行選擇就當年上半年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企業辦理第3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時,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4.辦理方式:
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上半年)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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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包括外聘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及費用分配計算證據材料);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及匯總表;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