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2013年度哈佛大學博士后項目留學人員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jīng)教育部批準,為加強我國重點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與國外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哈佛大學開展合作,從我國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選派教學、科研骨干赴哈佛大學進行為期一學年(10個月)的研究。
現(xiàn)將2013年度選派赴哈佛大學進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工作應貫徹落實“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一致”的方針,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由所在單位推薦。推薦人選應德才兼?zhèn)洌哂邪雌诨貒盏膹娏邑熑涡暮褪姑校邆渫怀龅膶W術科研、教學水平,至少已在校工作2年,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已獲得博士學位,外語水平已符合國家出國留學要求及哈佛大學的要求(參照《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二、推薦人選的主要專業(yè)為:數(shù)學、物理學、化學、經(jīng)濟學、生物物理學、人類學、天文學、社會學等。請申請人員登陸哈佛大學文理研究院(The 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網(wǎng)站(http://www.gsas.harvard.edu),認真查閱相關專業(yè)方向及研究領域,與哈佛大學文理學院相關導師建立聯(lián)系并獲得其邀請信。
三、2013年2月20日前,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對外聯(lián)系,提交對外申請材料并取得外方邀請。申請人經(jīng)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201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部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四、經(jīng)批準錄取的留學人員將于2013年8月派出,留學期限為10個月。留學人員在哈佛大學留學期間的學費、醫(yī)療保險費由哈佛大學提供,生活費及往返國際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
五、該項目實行差額錄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哈佛大學將分別對候選人材料進行評審。錄取人員須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選派辦法的規(guī)定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交納保證金等手續(xù)。
六、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英振
電話:010-66093916 傳真:010-66093945
地址:北京西城區(qū)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100044)
七、請申請人將書面申報材料于2013年1月23日前提交人事處教師辦陳敏
人事處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