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行政審批局第一批集中劃轉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安排,市編辦、市行政審批局對確定劃轉的209項行政許可事項逐一進行核實、確認和調整,通過與原職能部門和省、廊坊市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溝通對接、進一步認真梳理,本著先易后難、穩中求進,確保接得住、批得準、服務優、見效快的原則,確定了第一批集中劃轉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請相關部門按照清單劃轉行政許可事項。
市行政審批局第一批集中劃轉的166項行政許可事項中涉及踏勘的事項有99項。根據我市實際情況,決定由市行政審批局自行踏勘事項98項;原部門踏勘事項1項。
第一批集中劃轉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在2018年4月15日前劃轉完畢,自2018年4月16日起,第一批集中劃轉事項由市行政審批局審批,原職能部門停止受理。各相關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辦事大廳等顯著位置發布、張貼公告。各部門于4月15日前受理的事項仍由原部門辦理,直到事項辦結。事項辦結后3個工作日內日將審批專用章上交市政府辦公室。
各部門建有業務系統專網的,在4月15日前要對市行政審批局進行系統授權,及時核發用戶名及密碼,并與市行政審批局平臺進行對接和數據交換,其中,需由國家部委、省廳局或市政府授權的,原審批部門及市直相關部門要幫助市行政審批局協調解決。
各相關職能部門一定要講政治、顧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對照清單事項,積極主動與市行政審批局做好溝通對接,確保行政許可事項實現平穩、順利劃轉交接,有力推進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改善我市營商環境。
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