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8年上半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報鑒定的通知
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經我局研究,自2018年4月2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18年上半年門診特殊疾病申報鑒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覆蓋人群范圍
2018年度正常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原新農合及城鎮居民醫保參合參保人員)的居民,患有符合門診特殊病鑒定要求的疾病,可向我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辦公室申請鑒定(可同時申報多個病種)。
二、門診特殊疾病病種及界定標準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A類病種:
1、尿毒癥:慢性腎實質疾病后期腎功能嚴重受損的臨床綜合癥。患者有明顯尿毒癥癥狀,且腎小球濾過率<15ml/min、內生肌酐清除率﹤10ml/min、血肌酐﹥442mmol/L、血尿素氮﹥20mmol/L指標達到其中一項的。
2、癌癥及惡性血液病:包括癌癥以及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癥、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原發性骨髓纖維化、真性紅細胞增多癥等惡性血液病。
3、器官移植(心臟、肝、腎及因血液病骨髓或干細胞移植)術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療的。
4、各種病因導致的肝硬化。
B類病種
1、慢性腎臟病:慢性腎臟疾病后期腎功能嚴重受損,尿蛋白≥500mg/24h,且血肌酐≥120 mmol/L、腎小球濾過率<59ml/min指標達到其中一項長達三個月以上的。
2、慢性肝炎活動期采用干擾素治療期間的。
C類病種
1、腦血管病后遺癥:因腦血管受損導致腦部損害的一組疾病(腦梗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留下的運動障礙、感覺障礙、精神智能障礙、語言障礙等后遺癥。
2、冠心病:冠狀動脈因動脈粥樣硬化或伴隨冠狀動脈功能性改變(痙攣)所致的以心肌缺血為主要特征的心臟病。臨床表現為不穩定心絞痛、心肌梗塞。
3、慢性心功能不全:因風濕性心臟病、擴張性心臟病、肺源性心臟病導致的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降低至II級以上,且左心室射血分數<50%或6分鐘步行試驗二級以下。
4、心臟瓣膜置換后需抗凝治療的。
5、高血壓病伴有并發癥:臨床診斷為高血壓,并伴有心、腦、腎、血管、眼底等器質性損害的。
6、糖尿病伴有并發癥:臨床診斷為糖尿病,并伴有血管、神經、腎、眼、心臟等病變及酮癥的。
7、支氣管哮喘:臨床表現為反復發作性喘息、呼氣性呼吸困難、胸悶或咳嗽等癥狀,且以下指標至少有一項為陽性(1)支氣管激發試驗或運動實驗陽性;(2)支氣管舒張試驗陽性;(3)呼氣流量峰值日內變異率或晝夜波動率≥20%。
8、免疫系統疾病:包括系統性紅斑狼瘡、系統性硬化病(硬皮病)、多發性硬化、風濕性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干燥綜合癥和重癥肌無力。
9、消化系統潰瘍:經內窺鏡檢查確診的消化性潰瘍,包括: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活動期、潰瘍性結腸炎活動期。
10、貧血性疾病:包括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和血友病。
11、慢性肝炎活動期非干擾素治療期間的。
12、重性精神病:重性精神疾病經住院治療緩解,并經精神病專科醫院診斷可安全在門診治療的重性精神病。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三、申報日期
本次申報日期為:4月2日-28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審批鑒定日期為:5月2日至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中尿毒癥、癌癥及惡性血液病、器官移植術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療的隨時申報、鑒定,自鑒定合格之日起享受待遇。其他病種每半年(4月份、9月份)申報、鑒定一次,自鑒定合格之日起享受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中尿毒癥、血友病、癌癥及惡性血液病、器官移植術后需抗排斥免疫治療的隨時申報、鑒定,自鑒定合格之日起享受待遇。其他病種每半年(4月份、9月份)申報、鑒定一次,自鑒定合格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申報鑒定程序
(一)準備鑒定資料
參保患者針對不同的申報病種,準備鑒定所需相關資料。主要包括:
1、《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或《霸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
2、參保患者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復印件)
3、1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不限底色,貼到申請表上)
4、近期所申報疾病的診斷證明書
5、住院病歷復印件
6、能夠明確診斷的相關理化檢查(化驗、影像等)回報單
7、門診特殊病鑒定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出具鑒定資料的醫療機構要求必須為廊坊地區內二級以上具有門診特殊疾病定點資格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廊坊地區外三級以上非營利性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霸州市二級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出具的所有相關理化檢查回報單均需加蓋公章(或診斷專用章)。
(二)提交鑒定資料
2018年4月28日前,參保居民將以上鑒定所需資料準備齊全后,按照時限要求,提交至市政府大樓2樓221房間。提交申請鑒定資料相關要求:
1、復印件全部采用A4型紙張復印。
2、申請的材料統一用檔案袋封裝,一個申請居民一個檔案袋,檔案袋由參保患者自行準備。
3、鑒定資料一經鑒定即建檔封存,如有他用請提前自行復印。
(三)組織專家組成員對申報資料進行鑒定
5月2日開始,對初審資料齊全的,將統一組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藥衛生專家組”專家對提交的資料進行鑒定。由于提交資料不完善或無法確定診斷的,不能通過鑒定!
(四)發放門診特殊病專用證
通過鑒定的,發放“霸州市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專用證”,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
咨詢電話:0316-7865210
地 址:霸州市迎賓大廈230房間
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