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
11月3日,接到《廊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報告》,預計11月4日至8日,我市將出現連續4天的重污染天氣過程。根據《廊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修編版)和《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實施方案(2017)》要求,決定于11月3日12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預警解除時間為11月8日0時,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強化應急響應期間各項工作,繼續嚴格落實“十條嚴控措施”,開展地毯式排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環保部、省環保廳和廊坊市環保局強化督導組將根據我市新修訂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重點督查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環保部巡查組將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落實不到位,特別是對前期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期間依然違法排污的,進行核查和“回頭看”。
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和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檢查。重點對采暖鍋爐啟爐和運行過程達標排放、企業重型載貨車停運、落實“一廠一策”停限產措施以及錯峰生產企業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
具體減排措施如下:
①機動車限行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以及各地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準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全市范圍內禁止本地及過境黃標車通行。繼續執行工作日每天禁行兩個號碼的限行措施。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②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按照“一廠一策”采取停產、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輪流停產、限時停產、限排和應急減排置換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
鋼鐵行業:燒結、球團生產線全部停止生產;
金屬加工業:鋼壓延加工業壓延工序停產;
玻璃行業: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降低30%以上(較河北省地方排放標準);
化學品制造行業(除生產水型涂料、油墨、膠黏劑等化工產品的企業外):全部停產;
家具制造行業(使用溶劑型涂料):企業停產;
人造板、塑料制品、水泥制品制造、印刷等行業企業停止生產,玻璃棉行業生產線停止生產,巖棉(含電爐)行業停止生產;
陶瓷行業:全部停產;
水泥粉磨:停止生產;
鑄造行業(電爐、天然氣爐):停止生產。
③揚塵控制措施。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全市范圍內道路增加兩次保潔頻次、建成區增加四次保潔頻次;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范圍內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④錯峰運輸。鋼鐵、焦化、有色、火電、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除外)。
⑤綜合性措施。礦山開采、礦石破碎企業(設施)停止生產;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市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霸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3日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