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此次公開招聘教師208人。按照不同崗位層次分為:
1、中學教師崗位71名。其中,中學語文12名、中學數學7名、中學英語10名、中學物理3名、中學化學6名、中學生物5名、中學政治5名、中學歷史4名、中學地理4名、中學音樂3名、中學體育5名、中學美術3名、中學計算機與科學技術(含教育技術)4名;
2、小學教師崗位117名。其中,小學語文34名、小學數學34名、小學英語29名、小學音樂6名、小學美術4名、小學體育6名、小學計算機與科學技術(含教育技術)4名;
3、幼兒教師崗位15名;
4、職業中學教師5名。其中,機械工程類(研究生)、機械類(本科)2名,電氣工程類(研究生)、電氣類(本科)1名,財務會計教育專業2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已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未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但符合2017年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條件,還未申領交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報考時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聘用后應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內取得并交驗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3、招聘對象
在廊坊市、縣兩級人社局或教育局已報到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在廊坊市、縣兩級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人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發布公告之日。
5、崗位條件
(1)中學教師崗位
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學教師資格,所學專業或取得教師資格任教學科與所報崗位學科一致。
(2)小學教師崗位
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語文、數學崗位不限專業,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崗位,要求所學專業或取得教師資格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3)幼教崗位
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的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畢業生。
(4)職業中學教師崗位
全日制普通類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或中等職業教師資格,并符合所報崗位專業要求。若暫時沒有取得教師資格,也可報考(財務會計教育教師崗位除外),聘用后應自聘用之日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級別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招聘信息于報名前在霸州電視臺、霸州就業網、廊坊市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霸州分區)、霸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7天,招聘信息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2017年8月21至8月25日)
1、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特別緊缺專業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達不到比例要求,則縮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報名時間:8月21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霸州市第一中學階梯教室。
2、資格審查
報名考生須持證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頁和戶籍首頁、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等級證書》)、《檔案人事關系確認表》(霸州以外地區報到或辦理人事代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此表在報名現場領取)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張,以上證明材料還需提供復印件各一份。
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違反招聘工作規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領者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
1、筆試(2017年9月3日)
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包括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其中:公共知識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規;專業知識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不同崗位和科目采取不同試卷,考試內容為所報崗位科目的相關學科知識。筆試成績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公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專業技能測試(2017年9月10日)
體育、藝術類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與其所報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進入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體育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前滾翻動作示范、籃球、實心球和800米跑;美術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素描和水粉;音樂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視唱、鋼琴和舞蹈。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公示。
(四)確定進入考察階段人員(2017年9月12日)
非體育、藝術類考生總成績構成比例為:公共知識成績占30%,專業知識成績占70%;體育、藝術類考生總成績構成比例為:公共知識成績占30%,專業知識成績占35%,專業技能成績占35%。總成績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招聘崗位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階段人員,總成績并列的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完全相同者進行加試。考察人員名單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公示。
(五)考察(2017年9月13日)
對進入考察階段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違法犯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體檢(2017年9月15日至9月17日)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組織集中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6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被舉報有違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問題的考生,如查有實據,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為新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期不低于5年。未在霸州市報到的畢業生須在聘用工作結束前將人事檔案關系調轉至霸州市,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在考察、體檢、公示過程中形成的缺額,分別可以在相應階段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此次新聘用人員均納入我市全額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中小學教師全部安置到霸州市煎茶鋪鎮(含煎茶鋪鎮)以東的學校,幼兒教師和職業中學教師實行對口安置。
咨詢電話:7865093,監督舉報電話:728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