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升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至黃色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
3月20日23時,我市接到《廊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提升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至黃色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報告》,預計21日至23日,我市有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按照廊坊市政府應急辦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關于印發廊坊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實施方案(2016-2017年)》、《廊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規定,鑒于此次重污染過程持續加重,為減緩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提升重污染天氣預警至黃色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響應時間至23日24時止。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根據專家組會商意見,參照周邊地市有關實施機動車減排措施(限行尾號、時段與北京保持一致),終止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強化應急響應期間的各項工作,繼續嚴格落實“十條嚴控措施”,開展地毯式排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同時,按照省大氣污染調度令要求,對水泥、鑄造、鋼鐵、煤電等重點行業實施嚴格的生產調控措施。并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務必于3月24日上午11點前,將本次重污染天氣工作開展情況,內容包括: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以及效果評估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以書面(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形式一并上報市大氣辦(786房間,聯系電話:7860835)。
霸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