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
2月24日20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廊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報告》,預計25日至28日,我市氣象擴散條件持續不利,將出現新一輪重污染過程,自25日開始空氣質量逐漸轉差,將達到中度污染,26日至28日,將會出現重度污染,部分時段達嚴重污染,3月1日凌晨冷空氣活動較強,空氣質量將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關于印發廊坊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實施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和《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為減緩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采取對AQI指數削峰減頻,采取提前預警、提前響應措施,于25日零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至28日24時止。
請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強化應急響應期間的各項工作,繼續嚴格落實“十條嚴控措施”,開展地毯式排查,嚴厲打擊秸稈、垃圾、雜物焚燒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餐飲服務行業油煙凈化設備的管控,對無油煙凈化設備或不正常使用的予以停業整頓。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采取降低生產負荷、停產、加強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現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基礎上,降低大氣污染排放量30%以上,也可采取輪流停產、限時停產、限排和應急減排置換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目標。同時,應特別增加對燃煤鍋爐、鋼鐵、玻璃行業和高架源、VOCs排放企業和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的監管頻次,各鄉鎮(區、辦)必須直接向本鄉鎮(區、辦)內停、限產企業派駐駐廠員,24小時值守,必須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按照省大氣辦調度令要求,對鋼鐵等重點行業實施嚴格的生產調控措施。除應急搶險外,全市范圍內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市主城區內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和車輛停止使用。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早晚結冰時間段,設施干掃作業,避免道路結冰影響市民出行)。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以及各地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準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市主城區內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加大對中、重型柴油車及其它高污染排放機動車輛的管控,外埠過境貨車繞城行駛);對其他非營運機動車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方式,限制主城區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限行時段與北京市保持一致(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建議市民早晚出行高峰期,盡量乘坐公交或綠色出行,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減少尾氣排放。并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另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教育部門要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健康提示性工作,減少戶外活動,加強必要的防護措施;各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增加醫務人員,24小時值守。氣象部門負責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請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于本次重污染天氣過程結束后一日內,將本次重污染天氣工作開展情況,內容包括: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以及效果評估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以書面(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形式一并上報市大氣辦(786房間)。
電話:7860835
霸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