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廊坊市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的報告》,預計我市11月9日至11日將出現重度污染天氣過程。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要求,為切實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立即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并啟動三級應急響應,響應時間自11月9日零時至11日24時止。請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強化應急響應期間的各項工作,要嚴厲打擊秸稈、垃圾、雜物、祭祀品焚燒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餐飲服務行業油煙凈化設備的管控;加大對中、重型柴油車及其他高污染排放機動車輛的管控;增加對“高架源”、VOCs排放企業和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的監管頻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加大對施工揚塵管控力度,特別是強化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和煤改氣項目施工揚塵管控,增加灑水、噴霧、覆蓋等抑塵設施;同時,對上次應急響應期間,未按要求落實停工要求的各類揚塵施工工地和違規運輸渣土車輛,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建議市民早晚出行高峰期,盡量乘坐公交或綠色出行,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減少尾氣排放。請各單位立即行動,迅速部署,全面落實好各項應急管控措施。
經與氣象部門和專家組綜合會商,此次污染過程將間歇性持續至11月16日,請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在安排此次應急響應措施時,要將時間持續到11月16日,確保取得階段性減排效果。
霸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8日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