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供熱管網施工期間實施行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知
為保障市區供熱管網施工期間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自9月1日至9月30日,實施與北京市、天津市同步的機動車(含臨時號牌)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具體要求如下:
(1) 限行時間: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至20:00。
(2) 限行區域:
市區北環道(云鵬道、桐萬路)、東環路(創業路、原郊區快速路東段)、南環道(原郊區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線)、西環路(原郊區快速路西段)合圍區域以內道路,不含合圍區域的外圍環線道路。
(3 )限行措施:
9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和漢字的按0號管理。
途經廊坊的大型貨車嚴禁進入和穿行廊坊市區。
限行期間市區公交免費乘坐,請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廊坊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