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 組織實施第二十四次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為提高全民國防觀念和人民防空意識,有效地開展人民防空建設和規范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的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軍區決定,每年7月7日為全省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日。我市將通過固定警報器向全市發放警報信號。
一、防空警報試鳴時間:7月7日10時至10時23分。
二、防空警報試鳴范圍:霸州市主城區、開發區、勝芳鎮區
三、防空警報試鳴程序:
10:00—10:03
發放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次為一個周期;
10:10—10:13
發放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次為一個周期;
10:20—10:23
發放解除警報:連續長鳴3分鐘。
防空警報試鳴是沒有敵情、災情的檢驗性鳴放活動。目的是讓廣大市民了解防空警報的鳴放程序,了解防空警報的種類及聽到警報時應采取的防護措施,有效提高防空防災能力。因此,廣大市民在警報試鳴期間,要認真辨析警報發放的種類及應該采取的行動,保持鎮定,避免慌亂。試鳴結束后及時恢復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單位和場所,試鳴期間要維護好正常秩序,防止發生各種意外事故,確保防空警報試鳴工作順利進行(試鳴期間設咨詢電話:0316—7236851)。
特此通告。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