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廊坊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文件精神,防止大氣污染,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突出抓好重點鄉鎮、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大幅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好轉的總目標,為首都及周邊大氣環境治理、改善作出重要貢獻。
二、現狀及問題分析
(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2013年,共監測霸州市城區364天,其中,優良天數為297天,三級及劣于三級天數67天, PM10、NO2、SO2濃度均值分別為0.101、0.043、0.048mg/m3,綜合污染指數為2.348。(霸州市執行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標準限值:PM10≤0.10mg/m3;SO2≤0.06mg/m3;NO2≤0.08mg/m3)
(二)主要大氣污染物控制情況。2013年我市重點實施大氣污染減排項目17項,其中關停淘汰落后產能4項,實施工程治理減排項目13項,減少SO2排放2017.52噸,減少NOx排放879.85噸,分別超額338.95%和880%完成年度減排目標任務,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三)大氣綜合整治工作開展情況。2013年以來,我市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大力開展了大氣污染治理百日攻堅、燃煤鍋爐專項整治等專項行動,積極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2013年以來,全市完成燃煤鍋爐淘汰42臺,77.73蒸噸;完成鍋爐脫硫、除塵新建(改造)2臺,64蒸噸;劃定大氣污染控制區1個;完成鋼鐵燒結機脫硫396平方米;完成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8座;建立入市煤質檢測站1個;淘汰“黃標車”25576輛。同時,對55家無任何環保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的企業進行了斷電關停。對使用燃煤鍋爐,無脫硫除塵設施,存在“冒黑煙”現象的工業企業采取了斷電措施;規范施工工地40余處,土方覆蓋13萬平方米,查處違規渣土運輸車輛400余輛次,處理取締露天燒烤50余處,處理露天洗車、噴涂等違規行為24處,處理焚燒垃圾、樹葉案件174起。
(四)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盡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多方協調,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圓滿完成了2013年各項目標任務。但是受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現狀的制約,大氣污染防治情況仍不容樂觀。2014年,我市將重點組織實施企業違法排污專項治理攻堅戰、燃煤茶浴爐專項治理攻堅戰、工業企業鍋爐專項治理攻堅戰、揚塵專項治理攻堅戰、機動車尾氣專項治理攻堅戰、各類煙氣和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攻堅戰和污染減排攻堅戰,全力做好大氣污染治理推進工作。
三、工作目標
(一)環境空氣質量不斷改善。按照廊坊市下達的《霸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及年度考核要求,確保主要空氣污染物濃度逐步降低,圓滿完成到2017年PM2.5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35%的目標任務。
(二)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標。按照河北省、廊坊市下達的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和《霸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確保完成2014年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減排目標任務。
四、工作任務
(一)加大綜合治理力度,減少污染物排放
1.燃煤鍋爐淘汰。到2014年6月底,淘汰改造茶浴爐30臺;到2014年12月底,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66臺;完成8臺分散取暖燃煤小鍋爐淘汰項目;完成3臺集中供熱鍋爐治理項目。
2.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建設。以鋼鐵和玻璃兩大行業為重點,鼓勵企業進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治理項目建設,減少污染物排放。到2014年12月底,完成河北前進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和霸州市新利鋼鐵有限公司脫硫、除塵改造工作,完成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兩條日產600噸浮法線新建脫硝設施,對霸州市新利鋼鐵有限公司2臺燒結機實施活性炭吸附工藝。
3.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到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加油站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和6輛油罐車治理工作。到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河北四友卓越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市華泰堂制藥有限公司2家企業VOCs治理工作。
4.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市建設局、勝芳建設局要加強建筑施工工地監管,確保所有施工工地達到“七個100%”目標要求。加強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對市區內主次干道和城鄉結合部道路實行“兩掃全保”,確保路面干凈無淤泥浮土。同時,對建成區具備綠化條件的裸露土地全部實行綠化覆蓋。對不具備綠化條件的實行硬覆蓋,防止泥土裸露。市交通局對城市郊區國省干道進行清掃保潔,及時清運公路路界內兩側積土、垃圾。市城管局負責城區內煤場、物料堆治理,所有物料禁止露天堆放,必須入棚入倉。市環保局負責對工廠廠區內以及工業園區內料場料堆實現規范化管理;對煤堆、料堆、渣堆等易產生揚塵的各類物料堆放場地,采用倉庫、儲藏罐、防風抑塵墻和整體覆蓋等防塵措施。
5.移動源污染防治。一是到2014年6月底前,全市全面供應國四車用汽油、柴油;2015年底全面供應國五車用柴油、汽油。二是2014年1月底前全市淘汰黃標車1114輛。2014年2至6月每月淘汰黃標車600輛,6月底前完成全市4727輛黃標車淘汰任務。同時,對全市機動車尾氣檢測全面實行工況法檢測。對未取得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工況法環保檢驗資質的檢測機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委托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1.淘汰落后產能。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治理狀況,分區域明確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按照《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的規定,綜合采取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淘汰平板玻璃產能150萬重量箱。
2.壓縮過剩產能。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以節能環保標準倒逼“兩高”行業過剩產能退出機制。嚴禁核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堅決停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2014年底前,關停岔河集宏豐水泥廠和霸州市新華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三)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按照國家要求,完成節能降耗目標,實現煤炭消耗總量負增長。逐步通過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石化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5年,凈消減煤炭消費56.5萬噸,完成省和廊坊市下達的煤炭消費量削減任務。
2.煤炭清潔利用。研究出臺煤炭質量管理辦法,實行嚴格的煤炭管制,禁止銷售和使用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5%的煤炭,杜絕劣質煤進入銷售市場。
3.供熱計量改造。加快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進度,2014年底前,完成既有住宅建筑節能改造9萬平方米,完成溫泉小區建筑節能改造任務。
(四)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1.提高環境監管能力。積極推進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環境應急、環境信息標準化建設,完成霸州市環境監測能力建設、霸州市智慧環保平臺建設項目工程。
2.加大環保執法力度。開展企業違法排污專項治理攻堅戰、燃煤茶浴爐專項治理攻堅戰、工業企業鍋爐專項治理攻堅戰、揚塵專項治理攻堅戰、機動車尾氣專項治理攻堅戰、各類煙氣和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攻堅戰和污染減排攻堅戰等七大攻堅戰,不斷加大對涉氣企業的檢查力度,嚴格懲治違法企業,加快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五)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按照《霸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編制并實施《霸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加大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和預警的投入,建設霸州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
五、2014年度重點工程項目及投資情況
按照河北省、廊坊市下達的目標任務和《霸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2014年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需要資金206829.738萬元。其中:燃煤工業鍋爐淘汰267萬元,工業二氧化硫治理10000萬元,工業氮氧化物治理11400萬元,工業煙粉塵治理7200萬元,工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20萬元,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915萬元,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10.2萬元,過剩產能壓縮41180萬元,煤炭清潔利用項目1500萬元,能力建設8800萬元,茶浴爐淘汰82萬元,分散取暖燃煤小鍋爐1800萬元,集中供熱鍋爐治理100萬元,廠區料堆揚塵治理600萬元,飯店油煙治理900萬元,提升機械化清掃590萬元,城市綠化及補植工程1220萬元,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治理遠程監控終端項目35萬元,建筑節能改造項目1690萬元,國省干道揚塵治理160萬元,淘汰黃標車治理1817萬元,煤炭檢驗檢測工程項目105.058萬元,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112438.48萬元,節能環保產業項目4000萬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管市長任組長,市環保、公安、建設、城管、商務、交通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霸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領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形成大氣污染防治的強大合力。各鄉鎮(區、辦)對本轄區內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要根據國家、省、市總體部署及控制指標,制定本地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細則,確定工作重點和年度控制指標,完善政策措施。市環保局要加強燃煤工業鍋爐、工業二氧化硫、工業煙粉塵治理力度,大力推進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進度;同時,協調建立周邊地區城市聯防聯控機制,組織開展大氣環境監測、科研,消減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市發改局負責優化產業布局調整,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完善排污收費、價格與金融貿易政策;市工信局要制定落后產能淘汰計劃并組織實施;市公安局要制定機動車管理措施和保有量控制計劃,“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和限行方案;市建設、房管、環保、城管等部門推進城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市揚塵控制、城市綠化等;市商務局推動油品升級供應、油氣回收治理,市交通局負責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和城市郊區國省干道清掃保潔工作。
(三)加強環境監管。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以市、鄉鎮(區、辦)、各村(街)為責任主體,明確相關部門環境監管職能,建立健全三級網格(縣、鄉、村)的環境監管體系。推動環境監管關口前移,觸角向下延伸,實現對各自環境監管區域和內容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做到環境監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四)加強資金保障。市財政加大資金投入,對大氣污染治理的“黃標車”淘汰、城市揚塵治理、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及年度減排工程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加大宣傳力度,宣講大氣污染治理的重要意義,鼓勵企業自籌資金實施整改;同時,積極向上級申請專項資金,大力支持符合國家政策的企業實施整改。
附件:
1.燃煤工業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1.燃煤工業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2.工業二氧化硫治理項目清單
3.工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清單
4.工業煙粉塵治理項目清單
5.工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整治項目清單
6.加油站油氣回收項目清單
7.油罐車油氣回收項目清單
8.落后產能淘汰(過剩產能壓縮)項目
9.煤炭清潔利用項目清單
10.能力建設項目(包括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項目)清單
11.茶浴爐淘汰項目清單
12.分散取暖燃煤小鍋爐淘汰項目清單
13.集中供熱鍋爐治理項目清單
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