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公開招聘巡防隊員、消防隊員和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員
為切實提高我市治安防范能力,補充法院書記員缺口,我市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巡防隊員、消防隊員和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員共計100名,其中:市公安局巡防隊員60名,消防隊員20名,市法院工作人員20名(書記員16名,網絡管理員2名,財務人員2名)。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體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政審、體檢相結合的方法。根據筆試成績、體能測試結果、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聘用計劃確定擬聘用對象進入政審、體檢階段,因政審、體檢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體能測試結果遞補。
本次招聘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限為2014年7月7日至7月13日,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市行政中心231房間),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考生需持材料為居民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伍證及其復印件。經公開招聘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