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液化石油氣用戶加裝安全裝置告知書
尊敬的霸州市液化石油氣用戶:
為筑牢安全生產基石,全面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霸州市液化石油氣用戶加裝安全裝置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倡議廣大居民用戶加裝安全裝置。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底開展對我市范圍內液化石油氣用戶加裝安全裝置工作。具體相關事項如下:
一、安裝方式
(一)液化石油氣居民用戶采用加裝“具有自動切斷功能的安全裝置(自閉閥)”+“不銹鋼波紋管”的方式;
(二)單位用戶加裝“燃氣報警裝置和與之聯鎖的自動切斷安全裝置”+“不銹鋼波紋管”的方式。
二、注意事項及要求
(一)為確保我市液化石油氣用戶用氣安全,規范液化石油氣行業經營行為,結合此次安全裝置加裝工作要求,針對現有液化石油氣用戶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及液化石油氣銷售單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對使用超期未檢及報廢鋼瓶等不符合條件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和使用非本市備案注冊的液化石油氣企業提供的液化石油氣鋼瓶的,由用戶自行替換,替換后再給予進行加裝安全裝置。對于不予替換的用戶,屬地政府將對此進行取締及查扣。
(二)各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使用在我市注冊備案及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企業提供的液化石油氣及氣瓶,嚴禁使用無二維碼溯源標識的氣瓶;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器具,同時連接的不銹鋼波紋管。鋼瓶嚴禁臥倒或倒置使用,嚴禁陽光直接暴曬,嚴禁靠近明火;必須保持氣瓶周圍安全,嚴禁敲擊、打砸氣瓶,嚴禁用火、蒸汽、開水對氣瓶加熱,嚴禁自行倒氣、傾倒殘液。
燃氣安全關乎千家萬戶,為了您和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請主動配合加裝安全裝置及使用在我市注冊備案并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企業提供的液化石油氣及氣瓶,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