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設立營商環境工作投訴舉報平臺的公告
為全面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切實解決市場主體在準入、生產經營、退出過程中涉及的營商環境堵點、痛點、難點問題,方便企業、群眾反映情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決定設立建設一流營商環境工作投訴舉報平臺。
公告之日起受理阻礙企業發展,設置各類顯性、隱形壁壘等突出問題。行政執法部門存在的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吃拿卡要侵害市場主體權益等問題和其他破壞營商環境問題。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積極提供相關問題線索,就我市建設一流營商環境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一、受理范圍
1.對符合法定條件且申報資料準備齊全的行政許可、政務服務申請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規定程序和時限辦理的;
2.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的;
3.對涉企優惠政策不予落實的;
4.利用職權“索、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難的;
5.利用職權指定中介服務,強迫購買指定產品和服務,強迫參加協會、商會等社團組織的;
6.違規對企業進行檢查,違法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處理結果未公開的;
7.違法違規對企業采取停產、停業和停水、停電、停氣等措施的;
8.限制市場公平競爭、設置壟斷條款或者地域保護政策、擅自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的;
9.在涉及企業或者企業家的案件中超范圍、超限度采取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侵害企業和企業家財產權和人身權的;
10.政府及其部門依法作出的承諾或者簽訂的合同非因不可抗力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
11.對妨礙項目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的行為不依法制止、不查處或者制止、查處不力的;
12.上級機關轉辦、交辦的投訴舉報事項;
13.其他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
二、不予受理范圍
1.屬于市場主體之間民事糾紛的;
2.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行政復議程序或仲裁程序的;
3.已經被其他單位受理,且在規定辦理時限內或者已出具處理決定書的;
4.對已辦結的同一事項,沒有新的證據和理由重復投訴舉報的;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6.不屬于營商環境監督職責范圍的。
三、投訴舉報方式
1.投訴舉報熱線:0316-7860156
2.訴舉報郵箱:bzystsjb@163.com
霸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