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應急管理局停止審批《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聲明 作者: 來源:霸州市融媒體中心 發布時間:2022-01-26 15:21:26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自2021年01月29日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通告發布以來我局不再受理審批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業務,截止到目前我局未對任何單位和個人審批頒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2021年以前頒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均已過期作廢。 特此聲明 霸州市應急管理局2022年01月26日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