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
以下收費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制定如下: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速算方法如下:
1萬元以下50元/件
1萬元——10萬元標的額x0.025-200元
10萬元——20萬元標的額x0.02+300元
20萬元——50萬元標的額x0.015+1300元
50萬元——100萬元標的額x0.01+3800元100萬元——200萬元標的額x0.009+4800元
200萬元——500萬元標的額x0.008+6800元
500萬元——1000萬元標的額x0.007+11800元
1000萬元——2000萬元標的額x0.006+21800元
2000萬元以上標的額x0.005+41800元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
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
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
%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
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