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下放鄉鎮(區、辦)行政處罰事項的公告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0-08-13 09:55:24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根據《霸州市推進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對下放鄉鎮(區、辦)行政處罰事項進行了調整,由5月15日公告的52項調整為87項,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調整后的《霸州市下放鄉鎮(區、辦)行政處罰權限清單》共87項,具體事項見附件。霸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3日附件:《霸州市下放鄉鎮(區、辦)行政處罰權限清單87項》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