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20年招聘聘用制教師公告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考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二、招聘崗位和名額
此次招聘聘用制教師150名。按照不同崗位層次分為:
1、中學教師崗位40名。其中:中學語文10名、中學數學9名、中學英語9名、中學物理2名、中學化學2名、中學政治2名、中學歷史2名、中學地理2名、中學體育2名。
2、小學教師崗位95名。其中:小學語文28名、小學數學28名、小學英語19名、小學音樂5名、小學美術5名、小學體育5名、小學計算機與科學技術(含教育技術)5名。
3、幼兒教師崗位15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學歷要求:
中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類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
18至35周歲(1984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17日之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發布公告之日。
4、戶籍和生源地要求:
須具有廊坊市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廊坊市,戶籍以報名首日戶籍所在地為準。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畢業生不限戶籍和生源地。
擇業期內畢業生是指報到證標注的報到期限起始時間距招聘公告發布之日不足2年的,即:報到證標注的報到期限起始時間在2018年8月17日以后的畢業生,認定為擇業期內畢業生。
5、教師資格證要求:
(1)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段與所報崗位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2)報考小學語文、小學數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
(3)報考小學其它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小學及以上學段與所報崗位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4)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受新冠疫情影響,對暫無教師資格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畢業生,按國家政策要求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取得聘用資格后本年度可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但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參加考試并取得所報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6、專業要求:
暫無教師資格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畢業生(“先上崗、再考證”人員)須滿足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詳見《霸州市2020年招聘聘用制教師崗位信息表》(附后),能提供所報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畢業生不限專業。專業分類參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2019年在霸州市已簽訂聘用制合同的教師。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0年8月17日至8月23日)
招聘公告于報名前在霸州電視臺、霸州市政府門戶網站、霸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7天,招聘公告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和報名網址通過霸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和霸州人社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
1、開考比例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如達不到比例要求,則縮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2、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考生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流程詳見報名網站。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審核未通過”的,可根據提示信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即完成報名,報考信息不能再修改。
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列入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失信人員信息庫,三年內不得參加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3、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和資格初審結束后,考生須關注報名網站查看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包括教育教學能力部分和學科知識部分,其中:教育教學能力部分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法規、時事政治等;學科知識部分考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不同崗位和科目采取不同試卷,考試內容為所報崗位科目的相關學科知識。
考生總成績構成比例為:教育教學能力部分成績占40%,學科知識部分成績占60%,總成績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在所報崗位中的排名。筆試有違紀、缺考及總成績低于及格分數線(6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在筆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列入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失信人員信息庫,根據實際情況限制參加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年限。
參加考試時,本人須攜帶筆試準考證、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考試前7天內),缺少相關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資格復審
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崗位招聘數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入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按學科知識部分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兩部分成績完全相同的進行加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復審通知在報名網站發布。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能夠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1)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
(2)全日制普通類高校畢業證;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報到證;
(5)教師資格證;(已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提交)
(6)戶籍首頁和本人頁。
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提供以上全部證明材料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考察
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違法犯罪等情況。非霸州市戶籍考生按通知要求領取考察表,到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開具考察證明。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發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組織集中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同時進行核酸檢測。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注意事項在報名網站發布。參加體檢的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逾期不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七)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和報名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被舉報有違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問題的考生,如查有實據,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公示結束后,考生按通知要求按時報到。
凡在資格復審、考察、體檢、公示期間形成的缺額分別可以在相應階段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遞補,筆試有違紀、缺考及總成績低于及格分數線(6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能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后不再遞補。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列入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失信人員信息庫,三年內不得參加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制合同。新聘教師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屬于“先上崗、再考證”的新聘人員未在試用期內考取所報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解除聘用制合同。擬聘人員未按時報到或上崗的,將列入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失信人員信息庫,三年內不得參加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凡正式聘用的教師五年內不得轉崗,聘期內不得調離我市教育系統。
本次招聘的中小學教師根據崗位、學科需求及考試成績、家庭住址等情況,補充到煎茶鋪鎮以東(含煎茶鋪鎮)存在教師缺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本次招聘的幼兒教師,按照考試成績,1-5名安置到市三幼,6-15名安置到市四幼(勝芳鎮)。市三幼、市四幼正式開園之前,所招聘教師簽訂協議暫時安置在市一幼、市二幼進行培訓和實習。
本次招聘教師為非在編聘用制教師,試用期期滿合格的,薪酬福利待遇與事業單位人員執行相同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
本公告由霸州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7331615035,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件:霸州市2020年招聘聘用制教師崗位信息表
霸州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