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農業農村局對非法捕魚和禁用漁具情況進行全市范圍公告
為有效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全面深入宣傳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國水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和《省漁業條例》,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依法捕撈的意識,嚴厲打擊非法捕魚行為,結合我市實際,特對漁業禁用漁具捕魚方法公布如下:
一、禁用漁具
1.地籠網(地籠、蝦籠)
2.插網(插網陷阱)
3.張網類(深水張網)
4.拖網類(單、雙、多船拖網)
5.耙刺類(延繩釣)
6.扳罾(敷網)由于網目較小常常捕獲幼魚、對魚類資源破壞性較大
7.密眼網網目尺寸過小常常捕獲幼魚
二、禁用漁法
電魚:利用高壓電直接電擊魚類的方法
毒魚:用各種有毒的化學物質將魚毒死的方法
炸魚:使用炸藥將魚直接炸死炸傷的方法
魚鷹:敲舟古作業
我局對使用上述違法漁具、捕魚方法的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
另:自每年5月13日至7月31日為禁漁期,禁漁期間禁止在一切自然水域內非法捕撈。舉報電話:0316-7111558
霸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