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霸州市民政局黨組關于香河縣交叉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中共霸州市民政局黨組
關于香河縣交叉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
報 告
根據廊坊市委統一部署,香河縣交叉巡察組于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對霸州市民政局黨組進行了巡察,12月20日反饋了巡察意見。霸州市民政局黨組堅決貫徹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現將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一)增強政治自覺,準確把握整改要求。霸州市民政局黨組把巡察反饋意見作為對自身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一次“整體把脈”和對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一次“集中問診”,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解決“頑癥”“固疾”、實現“四個自我”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深刻領會市委對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責任不落實堅決不放過、問題不解決堅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放過,從嚴從實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逐級壓實主體責任。香河縣巡察組反饋意見后,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對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把全局黨員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要求上來,切實增強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成立了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館院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認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親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協調巡察整改中的各類事項,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及各責任部門落實整改;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分管領域整改工作;各責任部門認真貫徹黨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局上下形成領導帶頭、上下聯動、統籌兼顧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堅持標本兼治,扎實推進整改落實。局黨組堅持做到整改一個問題,堵塞一個漏洞,建立一套制度,規范一個領域,梯次推進,環環相扣。我們多次召開會議,根據香河縣巡察組巡察反饋的意見梳理出四個方面24個具體問題,嚴格制定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形成《落實香河縣交叉巡察組巡察霸州市民政局黨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股室、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各責任股室對照《整改工作方案》,對存在問題嚴格整改,對賬銷號。同時及時修訂完善有關制度,建章立制,達到長效化管理的目標。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方面
1.關于“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重視不夠、部署不足”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局黨組就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研究部署不足”問題,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實抓好,抓出成效。12月9日,我局召開黨組會對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會后,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舉行了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宣講報告會,對全會精神進行了深刻闡釋、系統解讀,推動四中全會精神在全市民政系統落地落實。二是進一步強化研究部署,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與推動民政工作緊密結合。局黨組按照市委統一安排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扎實有序開展主題教育,認真開展學習研討、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嚴肅認真檢視問題、扎扎實實落實整改、精心抓好組織領導,先后8次召開會議對主題教育進行了研究部署,確保主題教育取得實效。下一步,我們繼續加強對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建設的研究部署,進一步鞏固和擴展主題教育成果,從而更好地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2.關于“抓基層黨建工作和思想陣地建設弱化”問題。
(1)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局機關黨員活動室建設不規范”問題,我局按照建設標準,對機關黨員活動室進行了規范化建設,清理了非必要設備,明確專人定期保潔維護,定制了黨建工作展牌,為開展各項黨員活動營造了優質環境。
(2)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中心敬老院黨支部宣傳展牌更新不及時”問題。在巡察組實地檢查指出此項問題后,中心敬老院立行立改,10月28日對展牌內容完成了更新。同時,我們舉一反三,對其他黨支部黨建工作宣傳展牌進行了檢查,進一步規范了基層黨組織思想陣地建設。
3.關于“黨內政治生活政治性、戰斗性不強”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批評意見表揚多批評少,缺乏針對性、尖銳性”問題,全體班子成員認真學習,充分認識到出現這種問題對黨內組織生活的危害,在2020年1月3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黨組書記王建新同志帶頭,班子成員充分利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這一有力武器,真點問題,點真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批評意見13條,真正達到了紅臉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4.關于“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不到位,好人主義盛行,黨員干部凝聚力不足”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管黨治黨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我局于2020年1月22日召開黨組會對管黨治黨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聽取了班子成員和各黨支部負責同志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專題匯報,審議通過了《霸州市民政局關于深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若干辦法》,黨組書記王建新同志就2020年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作了安排部署,會后與各位班子成員進行了廉政提醒談話,簽訂了《2020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承諾書》,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5.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領導責任不到位”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黨組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較少,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力度不夠,存在以文件落實文件現象,結合本單位本部門實際不夠”問題,我局于12月30日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對意識形態領域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研判。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霸州市民政局2020年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并嚴格抓好貫徹落實。
6.關于“脫貧攻堅政治責任意識不強,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作為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成員和牽頭單位,3年來黨組未就脫貧攻堅工作進行過專題研究部署”問題,現說明如下:自脫貧攻堅工作開展以來,作為牽頭部門和總體協調單位,民政局黨組始終高度重視,定期專題研究部署,扎實推進全市脫貧攻堅各項工作,2018年和2019年均圓滿完成了扶貧脫貧年度目標任務,并在2018年度省市扶貧考核中,達到了好的檔次。但由于黨組會議記錄整理不系統規范,致使巡察組在查閱黨組會議記錄時沒有查閱到相關記錄。收到此問題后,我局本著聞過則喜的態度,進一步強化對脫貧攻堅工作的研究部署,從全市宏觀和民政局細節兩個層面開展好脫貧攻堅工作,并明確專人負責會議的記錄整理工作,規范痕跡化管理。
7.關于“職責使命意識弱化,抓全面工作出現‘偏科’現象”問題。
(1)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黨組班子在工作中,偏重扶貧、優撫工作,對抓其他工作有弱化現象”問題,我局加強對全局各項工作的統籌安排,對班子成員分工和股室人員配備進行了重新調整,黨組書記堅持全面抓、抓全面,努力促進各項工作協調發展,堅決避免“偏科”現象。
(2)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中心敬老院集中供養老人伙食較差,未達到每日20元的餐費標準”問題,現說明如下:一直以來,我局始終嚴格按照供養標準做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工作,每天為老人們提供一日三餐外,還供應牛奶、水果等副食,保障老人營養需求,每日餐費標準均達到20元以上。收到此問題后,局黨組高度重視,責成養老服務股對集中供養機構伙食標準進行核查,并建立統計備案制度和不定時抽查制度,切實保障供養老人權益。
8.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決策部署不到位”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黨組未對機構改革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在機構改革工作中,推進機構、職責、隊伍及時調整不到位,依然存在“三超兩亂”現象”問題,針對此問題,局黨組成員統一思想,嚴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對人事股、社會組織管理股等非三定方案確定保留股室進行了撤銷并轉。同時,對班子成員分工和股室工作分工進行了重新劃分,確保機構、人員、職責三到位。
(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關于“黨組對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認識不足,對巡察工作虛與蛇委”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與楊芬港鄉褚東村委會共同投資設立霸州市蘭生園公墓,違反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的規定》,并向巡察組出具無企業證明”問題,現作以下說明:依據1994年9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號《河北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五章殯葬服務設施,第二十八條“經營性公墓由市、縣殯葬管理機構經營和管理,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興辦。興辦經營性公墓由市、縣民政部門提出意見,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后,逐級報省民政部門批準,并領取《公墓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霸州市民政局作為殯葬管理單位,需與揚芬港鎮褚東村共同成立霸州市蘭生園公墓,公墓由褚東村委會投資建設與經營管理,法定代表人為天津京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凌書照,后因公墓人員調整,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時任褚東村黨支部書記趙靜環。我局從未參與霸州市蘭生園公墓的投資和經營管理,對公墓只做政策性業務指導。接到此問題后,局黨組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河北省民政廳等十六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殯葬管理工作促進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2018】4號)要求,進一步認真落實整改。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充分發揮殯葬管理工作職能,加強對蘭生園公墓的監管和業務指導,促進全市殯葬事業健康、穩定發展。
2.關于“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到位”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局黨組對全局黨建工作整體研究部署不足,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研究部署黨建工作做的不夠,未就貫徹落實市委兩個辦法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問題,局黨組進一步提高責任意識、陣地意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稱職、抓不好黨建是失職、不抓黨建是瀆職”的理念,把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持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謀劃和推進黨建工作。2020年1月22日,我局召開黨組會議對全局黨建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部署,會上學習了《廊坊市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廊坊市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精神,審議通過了《霸州市民政局關于深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若干辦法》,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對加強全局黨建工作、貫徹落實“兩個辦法”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七方面工作要求,為黨建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層層傳導壓力不到位,廉潔風險防控不足”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黨組對局屬6個獨立財務在發揮監督制約機制、防控廉潔風險工作上,職責發揮不充分,導致下屬事業單位存在不記賬、白條入賬、憑證不全、票面與支付金額不符”問題,我局第一時間組織財務室和擁有獨立財務的事業單位負責人召開了專題會議,對此類問題進行了認真核實,雖然涉項館院能夠對相關情況進行合理說明,但也顯現了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為此,我們重新修訂了《財務管理辦法》,對預算編制及執行、經費的收支管理、專項資金的管理、報銷審批權限及程序、固定資產管理、審計與監督等內容進行了完善和明確,加強了對獨立財務的監督制約,切實增強了廉潔風險防控能力。
4.關于“黨組會存在形式化、虛化現象”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黨組會成為了通報會,沒有黨組成員的發言和表態環節,黨組會的政治性和嚴肅性不強”問題,我局重新修訂了《局黨組工作規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嚴格規范議事程序,明確“一把手”末位表態規定,同時嚴格會議記錄、整理,力求完整的反映班子議事全過程。
5.關于“黨組民主決策制度流于形式,“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虛設”問題。
(1)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2018年2月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將審批權限設置為5-50萬元由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50萬元以上由黨組會研究決定,大額支出上會研究不夠,大量數萬元的開支無法核實真實性和用途,極大弱化了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増加了廉政風險”問題,一是對《財務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規范了資金審批權限及程序,規定5000元以下資金支出由相關股室提出方案,經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財務主管領導、局長審批;嚴格落實“三重一大”議事規則,5000元以上的資金支出,一律經局黨組會研究決定,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二是對涉及的萬元以上的資金開支進行了認真核實,由涉項館院提交了書面說明,均為合理支出,并召開了黨組會議進行了研究確認。三是定期組織財會人員集中學習培訓,進一步加強財務規范管理。
(2)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2018年11月,霸州市中心敬老院兩名事業編職工,組織院里的臨時工黨員,以黨支部會議的形式,研究決定了8萬多元的費用支出”問題,局黨組召開會議對8萬多元資金支出的合理合規性進行了研究,認為該項支出用于基礎設施提升、消除安全隱患,屬于合理性支出,但是黨支部會議召開程序不規范。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將嚴格執行新修訂的《財務管理辦法》,認真落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規范資金支出審批程序,確保不再出現此類問題。
6.關于“違反八項規定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辦公用房普遍存在超出規定使用面積”問題,我局立行立改,要求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嚴肅對待,立即清退超標辦公用房面積,及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同時,成立了專項檢查組,對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辦公用房進行了嚴格檢查登統,目前,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所有干部職工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全部達標。在此基礎上,我們制發了《霸州市民政局辦公用房管理制度》,為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改成果夯實了基礎。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情況方面
1.關于“黨組帶頭抓黨建工作落實不到位”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局黨組未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對全局黨建工作研究部署不足”問題,一是局黨組提高認識,認真整改,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把黨建工作作為工作重點,研究制定了《霸州市民政局關于深入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若干辦法》。二是嚴格責任落實,堅持定期召開黨建工作專題會議,及時全面掌握黨建工作推進情況,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堅持以黨建引領推動各項業務工作。
2.關于“班子成員存在“太平官”思想”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班子成員年齡結構偏大,個別人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做‘太平官’的思想”問題,我局加強班子成員的學習教育,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全體班子成員以“堅持根本宗旨,勇于擔當作為”主題,開展了集中學習研討,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同時集體學習了《廊坊市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并認真抓好貫徹落實,重新調整班子成員分工,制定考核獎懲制度,鼓勵班子成員積極開拓創新,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3.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不足,組織力虛化、弱化”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機關第二黨支部未進行支委選舉,長期未正常開展黨員組織生活,且黨費收繳不及時”問題,局黨組立行立改,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認真做好第二黨支部的選舉準備工作,于2020年1月10日完成了補選工作,選舉支部書記1名,支部委員2名。關于退休人員黨費收繳工作,已于2019年11月12日完成,并及時上交市直工委。在今后工作中,局黨組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強化對各黨支部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黨建工作要求,積極開展黨員組織活動,認真做好黨費收繳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4.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民主生活會走過場”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黨組書記對班子成員的對照檢查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有的班子成員的對照檢查材料雷同”問題,局黨組高度重視,在2020年1月3日,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嚴肅召開了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前班子成員結合巡察反饋問題和自身工作實際,認真撰寫了對照檢查材料,黨組書記進行了嚴格的審核把關。會上,全體班子成員深刻查擺自身存在的問題,明確問題整改舉措和今后努力方向。班子成員之間深刻開展互相批評,達到了統一思想、共同提高、增進團結的目的。
5.關于“發展黨員工作不嚴肅”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2018年9月28日機關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研究確定2名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但黨支部工作手冊未做到及時記錄”問題,局黨組迅速整改,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來抓,組織各黨支部加強對《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的學習,規范發展黨員工作程序,并及時規范做好黨支部工作手冊的記錄工作。
6.關于“違反組織規定借調工作人員”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民政局僅以一份借調函便將工作人員借出,違反了省、市委組織部門人員管理規定”問題,我局立行立改,召開黨組會對此項問題進行了研究,同時積極與交通局溝通協調,2019年12月27日,該同志完成調動手續,人事關系正式調入交通局。
7.關于“重要崗位人員調整未經黨組會研究”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2019年4月份,民政局對13名股級干部進行調整,但黨組會議記錄上沒有對干部調整的研究內容”問題。此問題的產生仍是黨組會議記錄整理不及時規范造成的。針對此問題,局黨組立行立改,巡察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召開黨組會議12次,全部由專人進行記錄,形成了原始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充分體現了黨組決策過程和民主議事程序。在今后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強管理,真實準確做好會議記錄工作,如實反映局黨組決策過程。
(四)對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和主題教育整改落實方面
1.關于“黨組落實巡視巡察整改不到位,未形成長效機制”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局黨組未能對照九屆省委巡視發現共性問題認領的問題清單進行嚴格整改落實”問題,我局認真開展了整改落實“回頭看”工作,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在堅持每月一次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學習強國”和“河北干部網絡學習”等平臺開展自學,重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提升領導班子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堅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充分發揮民主集中制,組織開展好黨內各項政治活動,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三是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我們緊緊圍繞“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高質量完成了啟動部署、學習研討、調查研究、專題黨課、檢視問題、專項整治、專題民主生活會、評估總結等工作任務,取得了良好成效。四是加強基層黨建和思想陣地建設。
為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局黨組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完成了機關第二黨支部的補選工作,并認真抓好基層黨建工作。同時,嚴格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發揮思想引領重要作用,強化思想陣地建設。五是嚴肅工作紀律,局黨組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違反值班工作紀律的人員進行了問責,并在全局范圍內進行了通報。在嚴明工作紀律的同時,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
2.關于“黨組抓整改工作虛化”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2017年9月21日召開黨組會議,對“三政”發現的問題和整改復核情況進行了研究,但在黨組會原始記錄中沒有該次黨組會原始記錄”問題,局黨組立行立改,明確專人負責黨組會議記錄整理工作,力求完整的反映班子議事全過程,經班子成員簽閱后及時歸檔。
3.關于“審計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
針對香河縣巡察組指出的“2017年審計局對原黨組書記、局長離任審計中發現支出存在原始憑證不合規的問題,在2017年以后的財務憑證中,依然存在白條入賬、缺少原始憑證”問題,我局對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賬務憑證進行了認真梳理核實,是由于殯儀館財務工作人員記賬不規范造成,并不存在白條入賬、缺少原始憑證等問題,已由殯儀館對問題的合理合規性作出書面說明。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將加大財務管理規范化工作力度,確保不再出現此類問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點和措施
自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開展以來,霸州市民政局黨組齊心協力、主動作為,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局黨組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續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持續深入抓好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切實抓好整改成果轉化,落實到各項實際工作中。
(一)更加堅定地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黨對民政工作的領導,引導全局黨員干部把“兩個維護”“四個意識”“四個自信”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認真貫徹“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新發展理念,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以實際行動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更加深入地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持續深入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堅持黨組中心組帶頭學、組織民政干部培訓學、拓展內容深入學,不斷完善制度、創新方法、提升效果,確保學習往深里走、往實里走、往心里走,引導全局干部進一步學懂弄通做實,切實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持學以致用,把學習成效轉化為實現新作為的動力和熱情,貫徹落實積極的民政政策,著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工作,努力開創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三)更加堅決地扛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終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強化管黨治黨責任意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唱響主旋律、堅守主陣地、凝聚正能量。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好干部標準和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強化黨組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切實加強高素質專業化民政干部隊伍建設。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著力提升組織力,更好地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扎實推進作風建設,深化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排查整治。持續推進反腐敗斗爭,加強對重點領域、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和防控,努力消除廉政風險,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四)更加有效地強化巡察整改和成果鞏固。進一步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以更嚴的標準、更實的作風、更高的要求統籌推進后續整改任務。堅持分類施策,克服“交卷”思想和“過關收場”心態,對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項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體問題,防止反彈回潮;對尚未完成和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加強跟蹤督辦,以久久為功的韌勁和馳而不息的作風,持續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圍繞巡察反饋指出的問題,堅持綜合施策、標本兼治,著力構建靠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通過扎緊制度的籠子,努力實現用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工作常態化、整改成果長效化。
中共霸州市民政局黨組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