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霸州市稅務局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霸州市醫療保障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23號)、《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廊坊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下簡稱城鄉居民兩險)由稅務部門征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繳費時間:2019年城鄉居民兩險集中征繳期為即日起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繳費標準:2019年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設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個檔次,按年繳費,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
三、征繳方式:稅務部門以“平穩有序、便民利民,穩定原有繳費方式,開通多渠道繳費”為原則做好城鄉居民兩險的集中征繳工作。
(一)城鄉居民繼續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登記;繼續通過“廊坊醫保”微信公眾號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登記。
(二)城鄉居民通過關注“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代收銀行柜臺、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窗口等方式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通過關注“廊坊醫保”微信公眾號、代收銀行柜臺、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窗口等方式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特此通告。
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 廊坊醫保微信公眾號
國家稅務總局霸州市稅務局 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霸州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