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公布內容
霸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公布內容
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這一目標任務,全面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服務保障工作,于2018年初成立了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的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其中,省市縣三級為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鄉村兩級為退役軍人服務站。
為更好地服務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現將縣鄉村三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主要服務內容予以公布。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可隨時到霸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或當地鄉(鎮、街道)、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咨詢政策、尋求幫助、反映訴求,工作人員將竭誠為廣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熱情服務。
霸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服務內容:
一、霸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1.宣傳黨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開展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研究和形勢分析,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為退役軍人提供政策咨詢和就業指導服務。
3.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就業需求、用人單位崗位需求數據庫建設和有關數據報送工作
4.協助做好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歷教育等工作。
5.做好退役軍人網上招聘活動的宣傳發動、用人單位信息審查、退役軍人求職簡歷審核發送、面試服務等工作。
6.組織開展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招聘會、推介會和就業創業項目推介活動。
7.協助做好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公益崗位申請、勞務派遺推送等再就業工作。
8.組織開展優秀退役軍人、困難退役軍人以及特殊情況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走訪慰問活動
9.協助組織開展“八一”、春節等節日期間走訪慰問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活動。
10.承擔河北省霸州市關愛退役軍人基金會日常工作,協助做好退役軍人關愛基金的審批、發放工作。
11.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退役軍人信息和視頻一體化平臺接訪工作,開展政策解答、協調處理訴求等工作。
12.為維護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和政策指導。
13.組織開展本轄區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采集、資料管理、總結報送和信息提供等工作,更新完善有關信息臺賬,定期開展數據分析,提出意見建議。
14.協助做好為退役軍人發放更換優待證、為立功受獎現役軍人家庭送喜報和為退役軍人、軍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
15.搭建退役軍人志愿服務平臺,發揮退役軍人在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工作任務、參與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
16.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先進典型培樹、推薦和宣傳工作。
17.依托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黨組織,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軍人黨員待安置期間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18.協助做好企業軍轉干部數據核查、解困資金發放等工作。
19.督促指導下級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檢查考核。
二、霸州市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
1.宣傳黨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做好退役軍人就業需求匯總上報工作,宣傳、發動、組織退役軍人參加各種招聘會、推介會和就業創業項目推介活動。
3.組織退役軍人報名參加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學歷教育。
4.做好退役軍人網上招聘活動的宣傳發動,協助退役軍人進行網上注冊、投遞簡歷等工作。
5.組織開展退役軍人返鄉創業幫扶工作。
6.組織開展“八一”、春節等節日期間走訪慰問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活動。
7.走訪慰問生活困難、家庭出現重大變故、要求解決問題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了解家庭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問題。
8.負責退役軍人關愛基金資助申請的受理、審查、核實和上報工作。
9.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退役軍人信息和視頻一體化平臺接訪工作,開展政策解答、訴求轉報等工作,辦理上級轉交的信訪事項。
10.組織開展本轄區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采集錄入、資料管理、報送等工作,更新完善有關信息臺賬。
11.負責退役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的申報材料審查、出具意見和上報工作。
12.協助開展為退役軍人發放更換優待證、為立功受獎現役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組織開展為退役軍人、軍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病故軍人家屬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
13.組織開展退役軍人志愿服務活動,發揮退役軍人在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工作任務、參與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
14.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先進典型培樹、推薦和宣傳工作。
15.匯總、轉送流動到外地工作退役軍人黨員情況,指導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做好流動到外地工作退役軍人黨員登記及管理工作。
16.督促指導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檢查考核。
三、霸州市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
1.宣傳黨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做好退役軍人就業需求匯總上報工作,宣傳、發動、組退役軍人參加各種招聘會、推介會和就業創業項目推介活動。
3.組織退役軍人報名參加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學歷教育。
4.做好退役軍人網上招聘活動的宣傳發動,協助退役軍人進行網上注冊、投遞簡歷等工作。
5.協助做好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公益崗位申請、勞務派遣推薦等再就業工作。
6.組織開展“八一”、春節等節日期間走訪慰問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活動。
7.走訪慰問生活困難、家庭出現重大變故和要求解決問題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了解家庭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問題。
8.負責退役軍人關愛基金資助申請的受理、審查、核實和上報工作。
9.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訪接待、退役軍人信息和視頻一體化平臺接訪工作,開展政策解答、訴求轉報等工作,辦理上級轉交的信訪事項。
10.組織開展本轄區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采集錄入、資料管理、報送等工作,更新完善有關信息臺賬。
11.負責退役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的申報材料審查、出具意見和上報工作。
12.協助開展為退役軍人發放更換優待證、為立功受獎現役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組織開展為退役軍人、軍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病故軍人家屬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
13.組織開展退役軍人志愿服務活動,發揮退役軍人在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工作任務、參與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
14.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先進典型培樹、推薦和宣傳工作。
15.幫助設在本站黨組織做好流入轄區內退役軍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匯總、轉送流動到外地工作退役軍人黨員情況,指導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做好流動到外地工作退役軍人黨員登記及管理工作。
16.督促指導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檢查考核。
四、霸州市村退役軍人服務站
1.宣傳黨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做好退役軍人就業需求摸底上報工作,宣傳動員退役軍人參加各種招聘會、推介會和就業創業項目推介活動。
3.動員退役軍人報名參加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學歷教育。
4.做好退役軍人網上招聘活動的宣傳活動,協助退役軍人進行網上注冊、投遞簡歷等工作。
5.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外出務工等就業創業幫扶工作。
6.開展常態化走訪慰問退役軍入和其他優撫對象工作,重點做好“八一”、春節期間走訪慰問活動。
7.走訪慰問生活困難、家庭出現重大變故和要求解決問題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了解家庭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問題。
8.受理退役軍人關愛基金個人資助申請,負責初審、上報工作,協助關愛退役軍人基金會對資助對象進行回訪。
9.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來訪接待,開展政策解答、訴求轉報等工作。
10.管好用好退役軍人信息和視頻一體化終端,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便利服務。
11.建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綜合信息合賬,協助錄入信息系統,并及時更新完善。
12.協助開展為退役軍人發放更換優待證、為立功受獎現役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做好為退役軍人、軍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病故軍人家屬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
13.幫助符合條件的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和烈士子女辦理享受補助手續。
14.組織開展退役軍人志愿服務活動,發揮退役軍人在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工作任務、參與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
15.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先進典型培樹、推薦和宣傳工作。
16.協助村黨組織做好退役軍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積極推薦優秀退役軍人進村“兩委”班子,做好流動到外地工作退役軍人黨員登記、報送和管理工作。
五、霸州市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
1.宣傳黨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做好退役軍人就業需求摸底上報工作,宣傳動員退役軍人參加各種招聘會、推介會和就業創業項目推介會。
3.動員退役軍人報名參加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學歷教育。
4.做好退役軍人網上招聘活動的宣傳發動,協助退役軍人進行網上注冊、投遞簡歷等工作。
5.協助做好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公益崗位申請、勞務派遣推薦等再就業工作。
6.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外出務工等就業創業幫扶工作。
7.開展常態化走訪慰問退役軍入和其他優撫對象工作,重點做好“八一”、春節期間走訪慰問活動。
8.走訪慰問生活困難、家庭出現重大變故和要求解決問題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了解家庭情況,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問題。
9.受理退役軍人關愛基金資助個人申請,負責初審、上報工作,協助關愛退役軍人基金會對資助對象進行回訪。
10.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來訪接待,開展政策解答、訴求轉報等工作。
11.管好用好退役軍人信息和視頻一體化終端,為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提供便利服務。
12.建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綜合信息合賬,協助錄入信息系統,并及時更新完善。
13.協助開展為退役軍人發放更換優待證、為立功受獎現役軍人家庭送喜報工作,做好為退役軍人、軍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和病故軍人家屬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
14.幫助符合條件的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和烈士子女辦理享受補助手續。
15.組織開展退役軍人志愿服務活動,發揮退役軍人在搶險救災、完成急難險重工作任務、參與公益事業等方面的模范帶頭作用。
16.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先進典型培樹、推薦和宣傳工作。
17.協助社區黨組織做好退役軍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積極推薦優秀退役軍人進社區“兩委”班子,做好流動到外地工作遇役軍人黨員登記、報送和管理工作。
霸州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地址:暫在霸州市群眾工作中心1樓;2019年底遷至霸州市興華北路2099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1樓
監督電話:0316-78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