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資格申請的公告
根據廊坊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全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重新評估及重新簽訂服務協議有關工作的通知》(廊醫保發[2019]31號)、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嚴防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冀醫保發[2019]1號)的文件要求,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冀醫保規[2019]1號)、《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冀醫保規[2019]2號)等政策規定,2019年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重新申請、重新評估及新增定點醫藥機構申請、評估工作現已開始,現將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一)定點醫療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符合統籌區定點醫療機構布局計劃;
2.依法設立,證照齊全,獨立設置,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人員具備相應資質,有穩定的執業場所,正常開展經營活動;
3.遵守國家及我省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藥品質量保證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4.遵守國家、省和本統籌區規定的醫療保障政策,執行醫療服務、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積極配合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自愿接受醫療保障支付標準、執行談判價格;
5.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實現信息化管理,有藥品及(或)醫用耗材進銷存管理系統,并按要求制作“進、銷、存”臺賬,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現金管理及收費票據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6.業務系統實現信息化管理,有相應的管理和操作人員,積極配合信息化建設,申請住院定點的醫療機構應具備電子病歷系統;
7.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按規定參加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8.自愿接受醫療保障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申請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符合統籌區定點零售藥店布局計劃;
2.依法設立,獨立設置,證照齊全,人員具有相應資質,正常開展經營活動;
3.有穩定的營業場所,具備及時供應醫療保障用藥的能力,能提供24小時購藥服務;
4.經營范圍為各類藥品、醫療器械(器具)(食藥監械、管械準字號)、計劃生育用品、保健品(衛食健字號、國食健字號)、消毒用品(衛消字號)、中草藥個具(原枝、原具)等與治療保健、輔助治療有關的商品;不得擺放或經營食品、日用百貨、健身器材、化妝品、小家電、工藝美術等商品;
5.單位及從業人員按規定參加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
6.遵守國家及我省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有健全和完善的醫藥服務管理制度、財務制度、藥品質量保證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省和本統籌區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
7.有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信息系統和財務管理系統,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有藥品進銷存管理系統,并按要求制作“進、銷、存”臺賬,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積極配合信息化建設;
8.自愿接受醫療保障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申報材料
(一)定點醫療機構申報材料清單
1.承諾書(附件3)
2.《河北省醫療保險定點住院醫療機構申請表》(附件4)
《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門診醫療機構申請表》(附件5)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非營利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營利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軍隊醫療機構的《軍隊對外有償服務許可證》或人民解放軍出具的相關批準資料等復印件
5.醫療機構等級證明復印件
6.《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7.科室設置一覽表(附件6)
8.職工花名冊(附件7),并附職稱證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
9.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或繳費憑證復印件【注:與職工花名冊一致的醫保、養老保險】
10.《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證》復印件
11.醫用設備清單(附件8)
12.醫用設備有關證書復印件
13.服務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14.信息系統服務協議復印件
15.內部管理制度
16.財務管理制度
17.醫保管理制度
18.醫療機構位置方位圖
19.2018年度財務報表
(二)定點零售藥店申報材料清單
1.承諾書
2.《河北省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
3.《藥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4.《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應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復印件
6.《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7.職工花名冊,并附職稱證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
8.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或繳費憑證復印件【注:與職工花名冊一致的醫保、養老保險】
9.經營場所平面圖
10.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11.藥品經營品種及價格清單
12.《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復印件(可選)
13.《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可選)
三、注意事項
(一)所有資料裝訂成冊,并附資料目錄;
(二)現場核查時,原件需現場存放;
(三)定點醫藥機構提供資料需真實有效,所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并于檔案資料中加蓋騎縫章;
(四)衛生技術人員的職稱證復印件、執業證書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按“XXX的職稱證、執業證、資格證”的順序排列;執業證書最后的執業地點要復印。
(五)擬新增定點機構,須提供申請書。
四、受理時間及地點
2019年5月21日--5月27日,受理申請接收申請材料。
2019年5月28日--6月13日,現場考察及集中評估。
2019年6月15日--6月21日,符合申請條件藥店的公示。
受理地點:霸州市醫療保障局醫藥管理和招標采購科(益津中路810號原國稅局院3樓315房間)
五、霸州市醫保局醫保定點資格申請認定工作聯系電話
聯系人:徐利航 13582786793
徐 磊 18032628877
附件資料:下載郵箱bzycb315@sina.com 密碼:a123456
*其中定點住院醫療機構申請表、定點門診醫療機構申請表、定點藥店申請表須正反面打印。
霸州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