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遲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解除時間的通知
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
4月24日,我市接到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廊坊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我市推遲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解除時間的報告》(廊環〔2019〕117號)(詳見附件),預計24日,受降水前期濕度較大影響,24日白天可能出現中度至重度污染,25-26日擴散條件略好轉,污染過程略有緩解,27-30日,地面轉為南風,濕度較大,風力較小,擴散條件轉差。按照通知要求,將本次預警解除時間由初定的4月25日24時推遲至4月30日24時(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要按預案職責分工要求,進一步加強督導檢查,并嚴格按照廊坊市大氣辦下發的《關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十條強化管控措施》要求,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每日10時前,將前日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送市應急響應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209房間,電話:7288201),并在預警結束后一日內,將應對工作情況總結,以書面(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形式一并上報市應急響應辦公室。
霸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