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2月12日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鄉鎮(區、辦),市直有關部門:
按照廊坊市要求,現將《廊坊市環境保護局關于12月12日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報告》(廊環〔2018〕422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迅速做好應急響應,預警啟動時間為12月12日18時,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鄉鎮(區、辦)和市直有關部門于本次重污染天氣過程結束后一日內,將本次重污染天氣工作開展情況,內容包括: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以及效果評估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等,以書面(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版形式一并上報市應急響應辦公室。
霸州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