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房欣代理霸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張海河代理霸州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決定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15-04-03 08:32:08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2015年3月31日霸州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霸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霸州市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任命房欣為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并代理市長職務。任命張海河為霸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并代理院長職務。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