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白紙
一、補貼范圍及補貼標準
2024年7月3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間。
1.車輛所有人對未達到車輛報廢年限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提前進行報廢的,按照提前報廢時間和車輛類型給予1.0萬元—4.5萬元的報廢補貼(詳見附件);
2.車輛所有人對未達到車輛報廢年限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提前進行報廢后,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的,按照提前報廢時間、報廢車輛類型和新購車輛類型分別給予3.5萬元—11萬元的報廢更新補貼;更新購置新能源貨車的,按照提前報廢時間、報廢車輛類型和新購車輛類型分別給予4.5萬元—14萬元的報廢更新補貼;
3.新購置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給予3.5萬元補貼。
二、申請補貼所需要的條件
(一)僅報廢貨車的:
1.報廢車輛為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中型、重型營運柴油貨車;
2.持有公安機關開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和具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車輛注銷前,交通運輸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二)報廢更新貨車的:
1.報廢車輛應當符合前述(一)中報廢車輛要求;
2.新購置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國六b排放標準或新能源車輛,并持有交通運輸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新能源車輛應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3.新購置車輛與報廢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一致。
(三)僅新購新能源冷鏈貨車的:
1.車輛應當為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
2.車輛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車選型技術要求》(GB/T29912)相關要求;
3.車輛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4.車輛持有交通運輸部門發放的有效《道路運輸證》。
僅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和新能源貨車的不享受補貼。已獲得中央其他資金渠道支持的車輛,不納入此次補貼資金支持范圍。
三、補貼資金的申請
車輛所有人應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霸州市交通運輸局設置的受理點提出申請,填報《河北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1.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2.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新購置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新購置新能源貨車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可在當地稅務機關完稅窗口打印)。
3.申請新購置車輛補貼資金的,提交《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
4.與車輛所有人名稱一致的銀行賬戶。
5.委托辦理的,還需提供車輛所有人書面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四、受理點:霸州市運輸管理站,電話7869725。
附件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
一、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標準見表1。
二、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并新購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以下方法計算:
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補貼
報廢并新購新能源貨車補貼=提前報廢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新購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
其中,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營運貨車補貼標準見表2。
三、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標準為3.5萬元/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