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東淀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霸州市部分)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的補充意見》的政策解讀
《東淀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霸州市部分)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的補充意見》(霸政〔2024〕7號,以下簡稱《補充意見》)已于2024年9月20日由市政府印發,現就相關內容進行如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補充意見》
為依法合規推進東淀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霸州市部分)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在《東淀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霸州市部分)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基礎上,按照8月11日《市級統籌增發國債水利項目會議紀要》的要求,結合我市征遷情況,特此制定了本補充意見。
二、《補充意見》主要內容有哪些
我市《補充意見》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為拆遷范圍內的宅基地,需進行貨幣補償的,調整宅基地貨幣補償標準。
第二部分為調整原方案中搬遷安置居民的安置過渡期補助。
第三部分為對搬遷戶房屋補償費不足以修建人均25m2磚混結構基本用房的困難戶,增加建房困難戶補助費。
三、制定《補充意見》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制定《補充意見》主要考慮如下:在《實施方案》)基礎上并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對宅基地貨幣補償標準、過渡期補助費、建房困難戶補助費進行調整。
相關政策文件: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淀蓄滯洪區(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與安全建設項目(霸州市部分)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的補充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