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在線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解讀
為進一步加強在線旅游市場管理,發揮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整合旅游要素資源的積極作用,帶動交通、住宿、餐飲、游覽、娛樂等相關旅游經營者協同發展,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提升常態化監管水平,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支持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引領發展,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文化和旅游部關于推動在線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意見》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來,我國在線旅游市場快速發展,在線旅游經營者數量不斷增多,新興業態和服務模式不斷涌現,帶動了旅游業發展。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在線旅游經營者在游客訂單退改、熱門旅游目的地預報、景區流量監測預警、安全宣傳引導等方面開展了很多服務保障工作。在線旅游經營者還探索開發了“放心游”“安全游”等旅游產品,為推動旅游業復蘇和繁榮發展進行了有益嘗試。“乙類乙管”政策實施后,在線旅游市場快速復蘇,酒店民宿“超售”“不合理低價游”、超范圍經營出境游、“野景區”安全風險提示不到位等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再次出現。在此背景下,文化和旅游部通過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起草并印發了《意見》。
二、《意見》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基本原則,要堅持安全底線、以人為本、協調發展、創新引領。二是突出工作重點,加強內容安全審核,筑牢生產安全底線,保障游客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協調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三是完善監管手段,加強市場監管巡查,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提升信用監管效能,提高數字監管效能,依法規范市場秩序。四是加強扶持引導,用好紓困扶持政策,創新旅游金融服務方式,探索平臺經營旅游預售業務,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三、《意見》為什么突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規范的市場秩序?
答:在線旅游經營服務是旅游產業鏈的關鍵環節,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出游需求、促進旅游消費、帶動旅游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具有資本集中、技術先進、社會動員能力強、市場影響力大的特點,只有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堅持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通過實施常態化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維護規范的市場秩序,及時消除發展過程中的風險隱患,才能促進各類旅游經營者共享發展紅利,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實現在線旅游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四、《意見》對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有哪些重點要求?
答: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應強化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審核,確保平臺信息內容安全;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對上架的旅游產品或者服務做好風險監測和安全評估,發生突發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助、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應加強旅游者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游者個人信息,采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虛假預訂等侵害旅游者權益行為;應強化對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不合理低價游”等違法違規產品的監測、發現、判定和處置,維護正常的行業秩序,切實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