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霸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輻射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工作,確保在發生輻射事故時,按事故等級及時采取必要和適當的響應行動,控制和減輕事故后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河北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廊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廊坊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霸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霸州市行政區域內輻射事故的應對工作,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質丟失、被盜、失控,或放射性物質及射線裝置造成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或環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術利用單位發生的輻射事故;
(2)放射性物質運輸中發生的輻射事故;
(3)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外,但已經或可能對我市空中、陸地、水體、大氣、農作物、食品和飲用水產生影響的輻射事故;
(4)國內外航天器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墜落造成環境輻射污染的事故;
(5)各種重大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輻射事故。
四、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由總則、輻射事故分級、核技術應用情況、
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狀態終止和恢復措施、應急保障、培訓和演練、責任追究、附則等共11個部分組成。
(一)總則。由編制目的,編制依據,應急原則、應急任務、適用范圍和預案體系等內容組成,確定了《應急預案》基礎和原則;
(二)輻射事故分級。按照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并對各級別事故具體量化指標進行了詳細闡述;
(三)核技術應用情況。對我市行政區域內核技術應用單位存在的風險現狀進行詳盡分析;
(四)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霸州市輻射事故應急組織體系中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和應急處置工作組擔負的職責;
(五)應急響應。由應急啟動原則、信息報告、啟動程序、指揮和協調、聯絡與信息交換等部分組成;
(六)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響應處置程序、步驟及安全注意事項;
(七)應急狀態終止和恢復措施。包括應急狀態終止條件及終止后的總結具體工作;
(八)應急保障。包括資金、設備、制度、信息保障,維持應急能力建設;
(九)培訓演練。廣泛開展輻射事故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十)責任追究。通過責任追究,督促各涉項職能部門和單位履職盡責,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五、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