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霸州市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加強和規范對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制定了《霸州市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文件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國家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植物保護條例》《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廊坊市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市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重要內容解讀
(一)概念與分級
1.概念。本預案所稱有害生物,是指對農作物及其種子、產品造成危害的植物、動物和病原微生物。本預案所稱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是指因有害生物的危害,對農業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緊急事件。
2.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分級。根據農業有害生物的發生量、疫情傳播速度、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和對社會、生態環境危害程度等,將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劃分為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較大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一般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
(二)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霸州市政府設立防治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明確了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由市政府直接指揮處置的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三)監測、報告與預警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和本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在現有農業有害生物監測站點的基礎上,建立覆蓋本行政區域的農業有害生物疫情監測網絡。
各級各類監測站點要明確專人負責農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匯總工作,對發生在市內外可能對本市造成重大影響的農業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時進行核實或者查詢、分析,并對疫情是否可能對本市造成影響進行預測,提出處置建議,及時向本級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實施,增強人員保障、物資保障、技術保障和經費保障,壓實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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