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最新进精品视频,午夜DY888国产精品影院,jzzijzzij日本成熟少妇,日本精品久久久久中文字幕

您的位置:首頁 >專題專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專欄>詳細內容

附件《非稅管理政策問與答》(第一期)(1)

作者: 來源: 發布時間:2022-08-01 15:20:50 瀏覽次數: 【字體:


 

《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問與答》

(第一期)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1.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配套費)繳費主體和征收范圍是什么?

答:按照《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凡在我省城市(指設區的市城市、縣級市、縣城和建制鎮)規劃區內進行新建、擴建各類房屋建筑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繳納配套費。鄉村內的建設項目不繳納配套費。

2. 各市縣配套費征收標準是多少?

答:目前,我省各市縣配套費征收標準執行文件如下:

石家莊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石家莊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批復》(冀財非稅〔2022〕5號)。

承德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承德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23號)。

張家口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張家口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25號)。

秦皇島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秦皇島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13號)。

唐山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唐山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16號)。

廊坊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廊坊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批復》(冀財非稅〔2022〕6號)。

保定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保定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21號)。

滄州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滄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20號)。

衡水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衡水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15號)。

邢臺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邢臺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區域范圍的批復》(冀財非稅〔2022〕7號)。

邯鄲市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邯鄲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22號)。

雄安新區及所轄縣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雄安新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批復》(冀財非稅〔2021〕12號)。

辛集市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辛集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14號)。

定州市執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定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冀財稅〔2017〕17號)。

3. 如何調整配套費征收標準?

答:按照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配套費征收標準實行報批制度,各市縣政府可根據本地城市基礎設施供給實際,在我省制定的配套費標準范圍內,研究確定本地征收具體標準。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負責將本地城市(含縣級市、縣城和建制鎮)配套費標準,向省財政廳提交配套費標準調整申請。省財政廳對申請進行審核,并報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4. 配套費的征收流程是什么?

答:按照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建設單位按照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標注的建筑面積繳納配套費。建設單位足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后,可按相關規定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執收單位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通過非稅收入管理系統及時繳入國庫,保證應收盡收。

5. 目前配套費有哪些減免政策?

答:(1)人防工程免征。依據:《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維護與使用管理條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人防工程建設和管理改革的意見》(冀政〔2009〕192號)。

(2)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舊住宅區整治、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免征。依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省政府令〔2011〕第6號)、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3)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舍建設項目免征,含小區配建的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舍。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4)老年公益活動設施、敬老院、社會福利院、慈善救助服務設施、為殘疾人服務的公共社會福利設施(殘疾人住宅除外)免征。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5)軍事設施及營房建設項目(不包括軍隊招待所、軍隊在職人員住宅樓和以軍隊名義舉辦的經營性建設工程項目)免征。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6)文化、衛生、科技、體育設施等非營利性項目減征30%。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7)大學、中專、技校的教學設施減征30%。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8)高等學校的科研和技術開發設施建設項目減征50%。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9)黨政機關、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以及公檢法機關辦公業務用房減征50%。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

(10)小微企業建設項目減征50%。依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和規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6〕51號附件3)。小微企業劃型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統計局 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定義。

(11)用于提供社區養老(含小區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等公告2019年第76號),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2)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免征。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免征易地扶貧搬遷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53號)。

對符合上述減免政策的建設項目,執收單位直接執行減免政策即可。未列明的減免事項一律不得擅自減免。減免配套費的建設項目,其使用性質(功能)發生改變的,應當及時補繳配套費。各市縣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收單位一律不得擅自減免、緩征、停征或取消配套費。確需減免、緩征、停征配套費的,須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經省財政廳審核后,報省政府批準。

6. 配套費管理檔案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規劃藍圖)、配套費核費表(標明計算過程)、執收單位內部配套費減免審批表、減免事項相關佐證材料、配套費繳費憑證等。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1. 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標準是多少?

答:按照《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降低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價格〔2019〕1188號),自2019年8月26日起,防護等級6B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按地面首層建筑面積繳納,收費標準為:設區市每平方米300元,縣(市)每平方米200元。防護等級6B級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按應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積繳納,收費標準為:設區市每平方米1500元,縣(市)每平方米1000元。

按照《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明確“結建”違規項目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冀人防工字﹝2019﹞4號),已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程序依法依規辦理“結建”審批手續的項目,追繳易地建設費按辦理項目審批手續時的收費標準予以核定;未按照基本建設項目程序辦理“結建”審批手續,補辦“結建”審批手續,追繳易地建設費的,按項目實際開工時的收費標準予以核定,項目實際開工時間由當地人防部門商規劃、建設、國土、發改等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 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如何計算?

答:按照《河北省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2號),城市規劃區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工業生產廠房及配套設施除外),按下列標準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十層以上或者基礎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及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的居民住宅樓,按地面首層建筑面積修建;(二)除本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民用建筑,地面建筑面積在二千平方米以上的,按以下比例修建:一類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為百分之五,二類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為百分之四,三類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為百分之三,其他城市為百分之二;(三)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等區域,本條第(一)項規定以外的民用建筑,按第(二)項規定的比例集中修建。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護類別、抗力等級和戰時用途,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按人民防空工程專項規劃、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確定。

3. 目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有哪些減免政策?

答:防空地下室應建盡建,確因地質條件等原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按規定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減免政策如下:

(1)新建幼兒園、學校教學樓、養老院及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務設施等民用建筑(含小區配建),減半收取。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建設部印發關于規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的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0〕474號)。

(2)臨時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積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項目,予以免收。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建設部印發關于規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的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0〕474號)。

(3)因遭受水災、火災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損壞后按原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建設部印發關于規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收費的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0〕474號)。

(4)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舊住宅區整治免征。依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

(5)中小學校舍建設項目予以免收。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103號)。

(6)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減免養老和醫療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7號)。

(7)對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依據:《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物價局關于減免對小微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通知》(冀財稅﹝2015﹞34號)。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8)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含小區配建)免征。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務部 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等公告2019年第76號),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9)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免征。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免征易地扶貧搬遷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53號)。

 

訴訟費

1. 訴訟費包含哪些內容?

答: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2. 財產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什么標準?

答: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案件受理費什么標準?

答: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和《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法院有關訴訟費交納標準的通知》(冀發改公價〔2021〕1637號),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8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4. 哪些情況可以減半繳納訴訟費?

答: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國務院令第481號),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