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公安局關于禁燃禁售煙花爆竹致全市人民群眾的公開信
隨著春節臨近,又到了燃放煙花爆竹多發期,為了維護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霸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我市全域內繼續實施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政策。望全市人民積極配合,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營造出一個和諧,安全,祥和的春節氣氛!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全年任何時間段,全市范圍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覺做到禁燃禁售煙花爆竹,不存儲、不售賣、不購買、不燃放。
二、請廣大人民群眾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網絡平臺傳播方式,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宣傳禁燃禁售煙花爆竹的益處,使禁燃禁售煙花爆竹成為大家的自覺行為,從而凝聚起保護環境、愛護家園的凝聚力!
三、對于違法生產、存儲、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相應處罰。
四、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相關規定,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積極舉報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舉報電話:110。
霸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