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公安局專題
霸州市公安局致全市人民禁放煙花爆竹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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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1-0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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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
致全市人民禁放煙花爆竹的公開信
隨著春節臨近,又到了燃放煙花爆竹易發多發時期,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發火災、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大氣污染、垃圾遍地、噪音擾民等安全事故、健康危害和環境問題。2021年霸州市公安局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以來,多人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行政處罰。為了保障公共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霸州市公安局正告廣大群眾,在霸州全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提醒如下:一、嚴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內容規定,全區域、全時段、常態化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包括所有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三、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四、請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有關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舉報電話:110
霸州市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