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公安全方位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為切實做好2021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一步提高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覆蓋面和影響力,全面推進禁放措施落地落實,讓廣大群眾在歡樂祥和、綠色文明中歡度春節,按照《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安排,自2021年2月9日0時起,霸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動。
行動中,各分局、派出所組織民警、輔警深入轄區,尤其是集貿市場、商場、小區等人群密集場所向群眾發放宣傳單,倡導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做到不購買,不燃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在市區路口、小區、村街懸掛禁燃禁放標語,同時利用巡邏警車、村街大喇叭循環播放《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此次煙花爆竹禁燃禁宣傳活動引導教育了廣大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營造了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濃厚氛圍,進一步提高了群眾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