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點擊】 遭遇“碰瓷”敲詐 原是“酒友”所為
2021年1月24日3時許,霸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接群眾孫某報警稱:霸州一中紅綠燈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科民警到達現場后,通過勘察發現兩車并未發生碰撞,覺得此事有蹊蹺,便移交到開發區分局溫泉城派出所進行處理。
溫泉城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對涉事雙方進行詢問,發現范某言辭閃爍,便將其帶回所內。經審訊,違法人員范某如實交代了其伙同趙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實施敲詐勒索的違法事實。
原來,范某的同伙趙某與報警人孫某相熟,1月24日凌晨,趙某與孫某一起飲酒,待孫某離開后,趙某便打電話告知范某,隨后范某駕車尾隨孫某,并將其車輛逼停,以發生交通事故為由向孫某索要賠償。但范某并不知道,駕駛車輛的是孫某的朋友,并非飲酒之后的孫某。
目前,違法人員范某、趙某因涉嫌敲詐勒索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