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廣不動產登記非公證繼承成果應用的 函
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推廣不動產登記非公證繼承成果應用的
函
國家稅務總局霸州市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提升全省不動產登記便利度。根據河北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全省持續提升不動產登記便利度實施方案》(冀自然資字【2022】69號)及《廊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試行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廊自然規發【2022】262號)文件要求。我局不動產于2022年根據營商環境活動方案實施要求,及時開展非公證繼承業務,并且按照上述文件進行簡化。基本程序為五個部分,即:
1、繼承人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
2、全部法定繼承人到場,清點繼承人身份以及提交親屬關系證明、繼承協議書、死亡證明、不動產證書等資料;
3、制作詢問筆錄,詢問所有定繼承人;
4、放棄的填寫《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填寫《繼承不動產登記具結書》。
受理非公證繼承業務后我局將向貴局推送基本程序的第2項的繼承協議書及第5項(加蓋公章),特向貴局函詢,請函復。
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