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一次性告知書
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
一次性告知書
一、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企業需提交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驗原件);代為申請登記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證明資料(驗原件);
3、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包括: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出讓合同和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用地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決定書等相關材料;
(3)以租賃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租賃合同和土地租金繳納憑證等相關材料;
(4)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批準文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5)以授權經營方式取得的,應當提交土地資產授權經營批準文件和其他相關材料。
4 、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5 、依法應當納稅的,應提交完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