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李超 來源: 發布時間:2022-09-01 08:45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李超因保管不善,將 廊房權證霸字第37640號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滅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李超 2022年 07月27日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