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聲明 來源: 發布時間:2018-12-07 15:31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孟慶余 因保管不善,將 130500261 號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滅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 孟慶余 2018年12月07日 【打印正文】 【關閉正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