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辦事指南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
辦事指南
一、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證書;
4、 a、買賣的、互換的、贈與的提交相應的合同;
b、繼承、遺贈的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c、共有人、份額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份額共有人變化協議;
d、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協議;實體分割合并的,提交自規局同意的批準文件;
e、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f、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
5、劃撥轉移的,提交我市政府批準文件;
6、劃撥的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繳納稅費的提交繳納憑證(契稅、土地增值稅)。
二、法定時限: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三、承諾時限: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核定→收費、發證→歸檔
五、收費標準: 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80元/件;
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550元/件。
六、辦理地點: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南路330號政務大廳二樓2、4、18號窗口
七、聯系電話:0316-7861579
監督電話:0316-7868512
舉報電話:031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