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權及海域內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權 變更登記
海域使用權及海域內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權
變更登記
一、辦理業務應提交下列材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 、不動產權屬證書或海域使用權及海域內房屋所有權已經登記的證明;
4、權利人姓名或名稱已經變更的證明;
5、其他必要材料。
二、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三、辦理程序:申請受理→核定登薄
四、收費標準:550元/宗
五、辦理地點: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不動產登記窗口。
六、服務熱線:0316-7861579
監督電話:0316-7868512
舉報電話:031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