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轉移登記 辦事指南
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轉移登記
辦事指南
一、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證書;
4、a、發生土地調整的,提交土地調整方案及協議;
b、法人或其他組織分立、合并的,提交分立、合并的材料及政府批準文件;
5、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政府批準文件;
6、因家庭關系變化分割或合并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及政府同意分割或合同的批準文件;
7、因生效的法律文書發生轉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8、需要測量的,提交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點坐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二、法定時限: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三、承諾時限: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申請、受理→核定→發證→歸檔
五、收費標準:免收費
六、辦理地點: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南路330號政務大廳二樓2、4、18號窗口
七、聯系電話:0316-7861579
監督電話:0316-7868512
舉報電話:031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