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辦事指南
一、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
5、稅費繳納憑證。
6、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二、承諾時限: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
三、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初審→核定登薄→收費發證。
四、收費標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五、辦理地點:霸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不動產登記窗口。
六、服務熱線:0316-7861579
監督電話:0316-7868512
舉報電話:0316-12345